“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就是圣谕六言,圣谕六言又称圣谕六条、教民六条、圣训六条等。明太祖朱元璋的为教化人民,促进社会和睦说的六句话,短短的二十四个字,语言简练,内容平实,对仗工整且朗朗上口,在明朝的大力推动下很快深入人心,使百姓耳熟能详,对于明代社会乃至后世的道德教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洪武三十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传令天下:“每乡里各置木铎一,内选年老或瞽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此后,圣谕先后通过木铎、乡约、族谱、家训、会社、书院、小说等多种途径,在民间得到了广泛传播。在传播过程中,众多士大夫身体力行,不但为宣讲圣谕时制定了庄重繁琐的礼仪,而且还亲自对圣谕内容进行演绎和宣传,以至出现了众多的圣谕演绎文本。

圣谕六言不仅在明代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还对清朝有着深远影响。在内容上,顺治九年,清世祖直接照搬朱元璋的“圣谕六言”,令五城各设公所,每月朔望举行乡约,宣讲圣谕。直到康熙九年,清圣祖才别出心裁,在圣谕六言的基础上,将其演化为“圣谕十六条”。雍正二年,清世宗又将“圣谕十六条”释成万言,遂成“圣谕广训”,颁令全国进行宣讲,并一直延续到了清朝灭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圣谕六言在中国法制史上很有影响。他吸取宋太祖圣谕基础,又为后来康熙十六条奠定了基础。圣谕中包含做人的基本准则,遵循圣谕才是做好人的基本标准,不遵循则是恶人,因而“圣谕六言”成为族规家规的金科玉律,要求族人必须遵守。之后才是诸如和睦邻里、和睦宗族、谨慎婚姻、谨慎择业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