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新华社刊登了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晔的文章《立刻全面放开生育的政策建议》。文章中提出:

  • 短期内,应全面放开生育,优先发展幼教产业和公共托幼服务,加强国家义务教育体系。

  • 中期内,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并妥善利用好存量的社会抚养费,通过花费较小的经济手段来鼓励家庭生育;延长产假并建立育儿假制度;制定鼓励生育的住房政策,等等。

  • 长期内,待以上政策效应递减时,应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多孩家庭和女性再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对多孩家庭给予财政补贴

文章还建议,生育政策应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中央应制定鼓励生育政策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的生育率以及老龄化程度,制定地方性的人口政策。

文章出来后,引起轩然大波,关键是里面有一条:

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如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

对于这一条,网上有人说:现在的中青年不仅要交社保,而且要交生育基金。如果不生二孩,相当于给别人养,并且几十年之后取出钱时,早已贬值了很多倍。而如果生二孩了呢?现在的负担已经很重,区区“生育基金”能负担得起吗?

更有人发牢骚说:无论是少生还是多生,都被管着,这到底是什么日子?

在邓元杰看来,两位教授写的文章毕竟是建议,还没有落实。但是网友们对这些建议发出如此多的牢骚,可见教授们的建议并不切合实际情况。

在我看来,教授们的建议有以下疏漏:

1、没有考虑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基本上是针对汉族,少数地区的少数民族允许生两个,但三个以上有限制。但很多地区的少数民族,基本上生多少个都行,没人管。少数民族可以多生一胎,现在虽然有些地区(比如新疆)废除了,但实际效果仍待观察。请问,这个生育建议如果实施,是否也要对少数民族实施鼓励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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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人的感觉是国家不想出钱。既然国家要鼓励生育,《人民日报》甚至提倡“为国生孩”,国家是否要出台财政上的鼓励措施呢?但如果设置“生育基金”,由老百姓出钱,说明国家还是不愿意真金白银地扶植。这让广大网友怨气很大。

3、太为国家考虑,尤其是考虑到庞大的计生部门。如果全面放开生育,计生部门还有什么用?即使不全面撤销,也会大为缩减。而目前,计生部门在我国的力量是很强的。对国家来说,如果为了全面鼓励生育而裁撤掉计生部门,几百万的人口又该怎么就业?所以,教授们的建议,很容易让人想到他们在为国家考虑“计生部门的就业”,如果计生部门能在“二胎”上做一些工作,不就可以保留了吗?教授们说,为了“全面鼓励生育”,现在要“发挥基层计生干部的力量”。得,过去计生干部是“不让生”,现在是“鼓励生”,这不就有活干了吗?

4、太多建议无关疼痒。比如为了“全面放开生育”,要“大力发展幼教产业和托幼服务”,要“加强义务教育体系”,“延长产假时间”。其实这些建议都无关疼痒。广大汉族为什么不愿意生孩子?三个原因,一个是高房价让人不敢生,一个是过于追求“男女平等”,大量女性在职场上和男人竞争,又相互竞争,导致不愿意生孩子。第三是国家长期执行打压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如果要扭转过来,必须从文化上考虑提高汉族的地位。这些都做不到,汉族怎么生?

实际上,两位教授的这篇文章,还是提了一些好建议的,比如:

  • 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了30年,存量资金应该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理论上可以支撑一两年内对二孩家庭的生育补贴,因此可考虑将存量抚养费资金用于充实生育基金,或作为生育基金的初始资金。

  • 国家还要多补贴妇女的产假或育儿薪资,可以采用直接发放,也可以考虑给企业减税。

  • 住房政策也可向二胎或多胎家庭倾斜。

  • 对二孩家庭减免个人所得税,或是按照孩子数量累进抵扣个人所得税。

但在老邓看来,这些措施或者力度远远不够,或者根本没有可行性。比如住房,怎样向多胎家庭倾斜?会不会导致一些家庭为了获得多套住房而狂生孩子?如果这样的话,鼓励措施的力度又太大了。

总体来看,我认为这篇文章的措施,没有考虑到民族,鼓励措施更是远远不够。

那怎么办?

邓元杰认为,振兴生育,归根结底是振兴汉族生育,振兴汉文化!只有如此,全国人民才能一条心,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为此,国家应该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执行以下政策:

一、生育政策全国统一,严格执行!不管是什么民族,不管可以生几个,都要绝对严格地执行!现在的最关键问题是严格执行,不仅对汉族,而且更要对其他民族,这才公平。计划生育政策对其他民族偏向了三十多年,够了!

二、对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跨民族婚姻,鼓励子女转为汉族。为此,应该在入学、财政上给予鼓励。比如,取消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反而对于跨族婚姻的孩子转为汉族,给予适当的加分鼓励和财政补贴。但是转民族的事情不强迫,父母协商解决。

三、大力推广汉语教育,推广汉文化教育。这个不必多说。

四、鼓励民族团结。汉族要吸取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习俗,从制度和风俗上鼓励汉族的大家庭氛围。汉族为什么不愿意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商品经济搞得家庭氛围很淡漠,远远不如很多少数民族。比如,很多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的汉族,家庭氛围仍然很浓厚。不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很好,而且兄弟姐妹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关系也很好。逢年过节时一个家族几十口甚至上百口,相互之间请客吃饭,家庭氛围非常浓厚。遗憾的是,现在发达地区的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家庭和家族氛围越来越淡,这非常不利于人们之间的互相帮助。

于是,汉族家庭只能拼命挣钱,力图自己保障自己的小家庭。这样,生育文化、亲戚氛围就很淡漠了。

少数民族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嗯,我国十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宗教(我不鼓励教族捆绑,但这是普遍情况),他们会经常到寺里祈祷和过节,无形之中,大家的联系紧密了,大家庭氛围很浓厚。这种氛围,正是现在的汉族需要大力学习的。过去的汉族有自己的宗庙,也有佛寺、道观,家族氛围很浓厚,但现在淡多了。因此,国家应该:

1、在遗产继承上不仅考虑直系子女,而且考虑堂表兄弟姐妹。也就是说,父母去世后,遗憾不仅由子女继承,而且要拿出相当一部分(比如三分之一),均分给子女的堂表兄弟姐妹。这样不仅可以加强亲戚关系,减少亲戚间的贫富差距,而且贫困的亲戚如果有富裕的亲戚,为了多分一些财产,从而有多生育的欲望。

大家别见笑,这正是学习和借鉴《古兰经》中的做法。我们要多想一想,为什么伊斯兰教能不断发展壮大?为什么穆斯林普遍比一般人虔诚?正是因为这个宗教在制度和文化上有强大的优势。别说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汉族要放弃妄自尊大的心理,学习其中的精华。我相信,如果汉族自己做得好,民族关系反而更融洽,其他民族也愿意学习和吸收汉文化的。而伊斯兰教中的遗产分割方式,我认为正是以汉族为主的我国,需要学习和借鉴的。

2、鼓励汉族之间各种非正式团体的建立,崇尚祖先。比如,恢复家族的宗庙文化,鼓励民间过节汉族大家庭之间的聚会,道观和佛寺也可以适当鼓励。

五、从制度上鼓励汉族生育。之前所有的鼓励生育措施都太温柔,老邓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中学或大学毕业的年轻汉族妇女,可以有大约五年时间享受和男人一样的工资待遇。但是如果30岁还不结婚,收入在正常缴税之后,再刻以30%的税率。

3、汉族妇女如果35岁还不生孩子,收入在正常缴税之后,再刻以60%的税率。

也就是说,一个女人到了35岁还不结婚生子,她的收入将是同样工作的男人的大约三分之一。

为什么这么严厉?明说了,就是鼓励汉族妇女早结婚,早生孩子!黄金年龄要用于生养孩子,而不是出来和男人比拼挣钱!作为汉族妇女,学了那么多文化,用于在择偶上挑三拣四,不生孩子,职场上和别人竞争,剥夺别人的机会,就是不为汉族做贡献,就是有害于汉族!你挣的钱就要拿出来!

请广大汉族妇女息怒,为了整个民族的繁荣昌盛,这是必须的。之前广大妇女这么做了,不怪你们,怪我们的政策没及时跟上。

难道老邓提倡虐待汉族妇女吗?错了。别急,以上是大棒,下面是极为优待妇女的胡萝卜:

4、汉族妇女生第一、二、三、四个孩子后,每个月将分别给予当地人均收入60%、40%、60%、20%的补贴。但如果超过四个,不再有补贴。此补贴一直到孩子长到18或20岁为止。之所以各个孩子的补贴不同,是因为生第一个孩子最辛苦,母亲没工作,就多补贴一些。第二个孩子适当减少,而第三个孩子也给予60%的补贴,是为了鼓励多生。但是第四个只给20%,是不想鼓励过多生育。由此,维持人口不下降,但又膨胀得不太厉害。

这样,如果某妇女生育了四个孩子,就可以得到当地人均收入大约1.8倍的补贴,基本相当于拿两个月的工资。请注意,只要有通胀,人均收入也会水涨船高,因此补贴也会水涨船高的。

因此,这么做是在制度上鼓励汉族妇女生孩子光荣,收入也高!生四个孩子的收入是人均收入的大约1.8倍,远远超过职场上还在奋斗、被刻以重税的不生孩子的妇女!这样,抚养孩子、补贴家庭的钱都有的了,家里的老公怎么敢不尊重你?

另一方面,当广大年轻妇女回家生养孩子,进入职场的年轻人就会大幅减少,男人的收入也会大幅提高,从而人均收入也会大幅提高。这,当然既有利于男人的地位,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更有利于生孩子的女人。

请大家注意,上述补贴只是大致思路。如果觉得多了,可以通过税收来调整;或者相当一部分奖励用一次性的巨额奖金来实现。

  有本事的、以后想工作的妇女也不用担心,等你生养了一定数量的孩子,40岁之后进入职场,保证同工同酬!税收也恢复成和男人一样!

国家要在制度上保证这些,何愁大事不成!每个汉族同胞,尤其是男汉族同胞,你难道不想让更多的朋友看到这些建议吗?当汉族新生儿比例已经从解放初期的98%(第一次人口普查数据)降低到目前的不足70%甚至很可能已经不到60%时,少数民族相对增加了二三十倍!这才不到七十年,所以现在最危险的根本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在中国大家庭里,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少数民族已经得到了飞速发展!所以,放弃迂腐的政治正确吧,现在该照顾照顾汉族了,先照顾三四十年,过分吗?

我相信,只要实行了上述政策,汉族妇女们一定是下面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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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少数民族妇女的生育,或者一视同仁,或者鼓励他们让自己的孩子转为汉族,或者鼓励她们工作,弥补一定的劳动力缺口,并在个人税收上给予优惠,有利于改善少数民族的经济条件。而且这样,她们会在工作中遇到大量汉族同胞,有利于跨族婚姻和民族融合,有利于先在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总之,政策可以很灵活,但大前提是坚持民族团结。

所有这些政策都必须有前提条件,那就是严刑峻法!

法律不得到执行,就没有威严。为什么我国这几年的破事越来越多?老邓认为,一个直接根源是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处理太轻了!当时就应该枪毙百八十人!这次疫苗事件,如果也能再枪毙百八十人,为时仍然不晚。总之,严刑峻法,凭功晋升,在不改变大体制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像秦国那样的国家,也是有可能的。

写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担心:你这么大力补贴生孩子的妇女,国家财政赤字怎么办?

这是杞人忧天。长远来看:

1、只要对高收入人群(一般都是男的)刻以重税,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赤字。

2、妇女开始生养孩子后,要鼓励在家养育孩子,因此如果仍在工作,必须大幅降低工资。由此,不仅可减少一定的社会成本,而且鼓励妇女靠多生孩子获得收入,并能安心养育孩子。如果大量经过中学和大学教育的妇女在家抚养和教育孩子,也可以压低各种教育机构的高昂学费。

3、中国的赤字经济已经不可能消除了。既然如此,如果在不断通胀过程中,通过大力补贴最广泛生孩子的妇女,社会上最广泛的家庭将受益。因此,正好可以降低贫富差距,刺激经济尤其是内需。

4、计划生育部门根本没必要继续存在,这又可以释放几百万人。他们或者回家生孩子,或者参加其他工作。至于其他基层工作,可以通过加强党组织来解决。为国生孩,加强社区建设,汉族党员要走在前面。党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的管理。

我相信,如果我国实行了上述制度,人口生育问题,将立刻解决!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也将日益减轻。中国文化的长远传承,将有望持续!

不管国家是否采取上述建议,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大力刺激人口尤其是汉族的生育的。因此,新生儿带动的内需,有望在几年后大规模复苏。因此,亲子经济、妇女美容经济有望繁荣,相关产业应该会逐渐迎来黄金时期。

这,就是老邓提供的振兴生育最全攻略!虽然在一篇文章中还显得粗糙,很多细节仍可继续完善,但核心就是:要放弃迂腐的政治正确,旗帜鲜明地振兴以汉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化,为此必须从制度上进行大力改革,大力鼓励汉族生孩子!

这不仅对汉族有好处,更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对中国的长治久安,有深远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