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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监督员调研走访座谈会

5月15日,省司法厅在洛阳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调研走访活动。活动分为两个环节,座谈环节组织开展全省人民监督员调研座谈会,走访环节赴洛阳辖区内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实地调研。

调 研 座 谈

▲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智涛介绍本市工作

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李明冬,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智涛,洛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慧出席全省人民监督员调研走访座谈会,会议由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副处长朱慧君主持。各省辖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负责人,8名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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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郑州、开封、濮阳、三门峡五地做经验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洛阳、郑州、开封、濮阳和三门峡5个地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次做经验交流发言,重点介绍各单位在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建设、履职经费保障、活动组织开展及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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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会地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围绕各地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经验特色和亮点,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依次发言。

▲各地市围绕自身工作开展情况依次发言

省级人民监督员王涛、任丽君、于杭、张高峰,洛阳市人民监督员李少华,重点围绕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案件监督评议经验体会感受等方面畅所欲言,并对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做好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 议 总 结

▲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 李明冬

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李明冬进行总结:

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国家体制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公民参与政法工作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深化,作为人民监督员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满怀信心迎接国家即将赋予的新的工作任务。

二是要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全省各地市在人民监督员工作方面成绩突出、亮点纷呈、各有特色,要通过这次交流活动,互相借鉴、取长补短,不断丰富完善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形成全省各地人民监督员工作千帆竞发、百舸争流、携手共进的良性发展局面。

三是要与时俱进,主动作为。河南人民监督员工作从全国落后省份,经过努力成功实现弯道超车,赶上了全国整体工作水平,但依然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实 地 走 访

▲实地走访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

5月15日下午,省司法厅与洛阳市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赴省级人民监督员王涛和洛阳市人民监督员李少华所在单位实地走访,听取人民监督员及所在单位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意见建议。

走访期间,调研组同监督员及所在单位职工密切交谈,倾听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认识和期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

▲实地走访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

监 督 员 谈 感 想

▲省级人民监督员 王涛

省级人民监督员、河南省人大代表、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涛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出:

“三个肯定”

一是在组织上更加规范,省市两级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监督员队伍建设上更有抓手,在案件监督评议组织程序上更加合理规范。

二是保障上更加有力,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监督员履职保障上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为监督员充分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服务上更加细致,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监督员的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高;及时按照规定发放履职补贴和差旅补助,消除了一些监督员的后顾之忧;建立微信交流群,为监督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也让监督员有了像家般的归属感。

“两个建议”

  • 一是人民监督员监督对象是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的权力、义务、责任缺少上位法的支撑,建议有关部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呼吁,建议国家参照《人民陪审员法》尽快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让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

  • 二是建议在案件监督评议组织上,尽量保障每组参加评议的监督员中至少有一位法律专业人士,从而提高监督评议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通过此次调研走访活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交流了工作经验做法,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为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服务、加强保障,促进人民监督员作用有效发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