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延迟退休更“划算”根本是别有用心。

报道称,“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例,假定某25岁开始参保的男性青年,其工资保持不变,同时以2012年北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为计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计算得出的结果是月入5000元的工薪阶层,60岁退休可领取的养老金为2998元;但如果延迟到65岁退休,月养老金就会变为3946元,其中差额达到948元。由此可见,多缴的5年保费,在不足3年的时间即可完全由多得的这部分养老金抵扣,之后就全部为多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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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许多网友指出来的,这个计算忽略了许多问题:其一,如果不延退,按照报道中的数字来计算,5年来能够得到的养老金将近18万元,而以延退后的工资,这笔钱要从65岁一直领到80.75岁才能“赚”回来。可估计很多人没命“赚”了,北京市男性户籍居民的期望寿命是79.35岁,同时北京还是全国期望寿命最高的地区之一,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85岁。其二,多交的那笔钱,所谓“赚”回来,其实指的是3年多就能“赚回”从员工工资里直接扣的那8%,但是众所周知,我国养老金的缴费率是28%,企业要缴纳20%,可这20%如果企业不用缴的话,自然,不说全部起码有一大部分是能够留在员工手里的。其三,当然是著名的通胀问题,得考虑物价,考虑钱很可能越来越不经用。算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可是工作到65岁,这5年间是有工资拿的啊,工资可比养老金多。此话不错,问题在于,由于健康状况和体力所限,许多老年人找不到工作,只能自己光缴费等着领养老金;许多老年人本来退休后也是在发光发热,在带孩子或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补贴家用……关于这些,一分析就会发现,所谓“划算”的不靠谱。不过,这个算法也道出了一个思路,在延退这件事情上,到底有没有“划算”一说呢?怎么才算“划算”?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保险的缴纳,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养老金的计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例,假定某25岁开始参保的男性青年,其工资保持不变,同时以2012年北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为计量标准的前提下,北京青年报记者经过计算得出的结果是月入5000元的工薪阶层,60岁退休可领取的养老金为2998元;但如果延迟到65岁退休,月养老金就会变为3946元,其中差额达到948元。由此可见,多缴的5年保费,在不足3年的时间即可完全由多得的这部分养老金抵扣,之后就全部为多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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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业人士解析,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公式相对复杂,含有三个变量:一是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二是每年的社平工资,该变量也是每年变化。从2009年月平均工资4037元至2010年的4201元、2011年的4672元再到去年的5223元,从近几年公布的数据来看,每一年的社平工资都呈上升趋势;三是缴费年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社平工资越高、缴费工资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而对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划,因为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是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而减少的,因此退休越晚,除数越小,自然得数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