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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昆明房地产市场动静不小,一天出了两大新政,前一个的“公积金政策”和“3年限售政策”备受关注,后一个紧跟其后。当众多人还没回过神来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又出新规,对昆明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了重大调整:

首次购房首付20%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套房首付45%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5%。

3套房暂停商贷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已受理的商贷申请不变

本调整方案今日(3月2日)起正式实施,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原政策执行。

以下为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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