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海外诸国和各少数民族政权的朝贡使团纷至沓来,史不绝书。《宋史》:“宋祖受命,诸国削平,海内清谧。东若高丽、渤海。西若天竺、于闻、回鹘、大食、高昌、龟兹、拂林等国。南若交祉、占城、真腊、蒲耳、大理滨海诸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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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拜大中华麾下自然是好事,那么,如何防止这些国家正使、副使、判官刺探大宋军情、干违法犯罪之事或者将不好风气传到我国呢?本文以高丽朝贡为例和大家聊聊。

周边国家要来华之前会提出申请(当然也会有朝廷召见),皇帝会安排市舶司官员负责接待,自接到外国使臣之日起,一路上根本不能停歇,要马不停蹄将使臣送到京师。按照宋朝历法,如果官员违规让使臣休息一天,将直接被免职并判处重刑。这直接规避了来华使臣窥探大宋国情之可能!

那么,朝贡使团到达京城馆驿如何进行管理呢?

一是高丽朝贡使团出馆购物游览需要宋朝亲事官(皇城司的禁军兵卒,负责皇城内宿卫、守门、稽查等差役)的陪同和监视下进行;每日限二十人次,允许乘马出行,但不得购买违禁物、禁书等。如果遇到高丽人有违反规定购买黄色小说之类,亲事官要委婉奉劝,并没收高丽人所购买的违禁之书。

而朝贡之人因为受到大宋开放文化的影响,他们骨子里认为能和大宋女人接触应该是无上光荣之事,并且诸如朝鲜、交祉等周边国家无不鼓励使节同大宋妇人接触(很大程度是为获得宋朝军国绝密);加之宋朝商人觉得外国使节钱好赚,利用各种方式引诱使节;再加上朝贡之人为皇帝贵宾享有特权,嫖妓现象在当时的开封十分盛行。这在《 宋朝法律史论》中有详细记载。

那么对这些情况大宋皇帝会怎么处置呢?商业店铺如果召妓女为使团表演节目、饮酒以及购买违禁物,或者干别的见不得人的勾当,要遭受严惩;贩卖时政边防等书籍的商人也会被关到开封府;如果在大宋屋檐下嫖娼淫荡轻者被派遣回国,永不再来,重者直接实行大宋之法,大刑不可避免;另外,高丽人申时(下午三点到五点)前务必回到同文馆。

当然,这些处罚方法偶尔也会引起皇帝尴尬,因为外国使臣来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周边国家申请;另外一种是皇帝发请帖请来的。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处罚使臣,说明皇帝本身有问题;如果不处罚,又让执法者陷入两难。所以,皇帝尴尬在所难免,大臣为难也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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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司录司(刑狱机构)可允许商人到同文馆里面贸易,但贸易时要关门,高丽人可以请求宋朝艺人到同文馆教习技艺,但教习时也要关门;

三是左库藏(负责财务出纳机构)要拨钱五十贯,限一日到位,每三天或五天购买花果等物给高丽正使、副使,钱用完了再拨。

元祐五年,宋朝又对该条例做大的一些调整。一是“若系时政论议及言边机等文字,即问元买处,开封府检奉敕条晓示。”这样做大大降低了惩罚力度,原来是将商人关进开封府,现在只是提醒告诫;

二是“日听十人番次出馆游看买卖,仍各差亲事官一人随。”允许出馆游览购物的下节人由二十人降低到了十人。由上可知,宋朝对于高丽朝贡使团在出入馆驿活动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这主要为防止高丽朝贡使团在京畿要地刺探情报。

苏辙《再乞禁止高丽下节出入割子》中说 “缘夷狄之人,怀挟奸诈,情不可知。许令游览都城,大则察探虚实,图写宫阙、仓库、营房、衢道所在曲折,事极不便;小则收买违禁物货、机密文书,及作非违法。治之则伤恩,不治则害事。听之出入,无一而可。”

当然,宋朝对其它朝贡国也严格防范。

绍兴二十六年,“将来交祉进奉人到驿,切虑诸色人乱有出入,应入释人并置牌号,机察出入。无牌号人辄入者,乞从本省送所属依条施行。仍每名立赏钱三十贯,犯人名下追取。”

通过检查牌号的方法避免闲杂人进入馆中与外国使人接触,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乾道九年(1073)十一月三日,朝廷诏:“令(“令”应为“今”之误,笔者注)来交祉进奉人到阙,特差识字巡视亲事官四人在释几察事务。今后诸蕃入贡依此。”这是通过派遣一名监门官或四名识字巡视亲事官在驿站稽查的方法来监视外国朝贡使团。

古代尚且如此注重国家安全,那么,针对如今国家秘密频繁泄露,外国使馆、领馆等又拥有极高外交豁免权的今天,我们是否也应当效仿古人,采取一些必要手段,保证国家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