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条件好,国家政策对于二胎也开放了。很多大龄女子开始想再生一个,就如本文主人公傅女士一样。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检查到胎儿患有21三体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也称作先天愚型、伸舌样痴呆等),就选择了在当地的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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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一个医生帮傅女士做的,手术大概20分钟。当傅女士询问手术是否成功时,医生肯定的表示很成功,刮的很干净。

然而在这一次的复查时,出现问题,医院医生表示空腔内还有残留物,还需再一次做手术。

由于子宫被刮破,肠道有压力导致肠子也被搞破了,医院的妇产科倪医生表示因为胎儿发育异常引产的。

然而在谈话的过程中得知,第一次给傅女士做手术的是一位没有医师资格证的,是没有权利独自给病人做手术的。只有在上级带领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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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傅女士也明确表示第一次手术时,只有实习医生陈医生一个人做的,但倪医生说,实习医生做完手术后,喊来了指导医生来检查确认的,这个程序是正确合法的。

后来傅女士表示自己已经41岁了,现在手术失败导致两年不能怀孕生孩子,等想再生的时候都已经45岁了。

她已经请律师计算过了,将会损失20多万。傅女士要求医院赔偿20万元,双方没有谈拢。

傅女士来到了当地的卫生局,谢科长表示:实习医生为不违规他们还在调查中,但作为医院,实习医生是不能脱离老师指导的范围。如果真的调查出现问题,他们也会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将会请第三方机构来评测损失的。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