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轮土地承包始于1983—1984年,当时规定土地承包期是15年,也就意味第一轮承包期在1998年底到期。
1998年我国二轮承包成为本次土地确权的基本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确权依据
土地确权的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土地确权登记的文件资料依据:
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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