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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缓解“送达难”问题,提升司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鼓楼法院党组要求,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于近日率先开通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平台,对部分诉讼文书实行微信送达或者电子邮箱送达,是该院推出的又一司法为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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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增幅明显,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同时,受送达人外出打工、出差、迁徙等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给人民法院的送达工作带来新的困难。传统的送达方式成本高,周期长,也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影响了审质效率的提高。“送达难”严重困扰了当前法院审判工作。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针对当前网络技术比较成熟,手机已成为群众生活中必备日用物品,应用范围广泛,方便快捷的特点,而手机微信成为人们日常沟通交流的必备APP,该院诉服中心立足于服务审判,方便群众的宗旨,率先探索设立了全院统一微信电子送达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的便捷性、高效性,拓展了人民法院的服务空间和范围。

文书样本

该院诉服中心通过在立案环节,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由当事人确认是否同意采用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签署“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后,诉讼中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文书资料即可通过微信或者电子邮箱统一送达给当事人,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随时上网接收文书,避免舟车劳顿亲自前去法院领取,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当事人可将电子文书自行下载到手机或电脑中,可随时打印,很好地解决了现实中因纸质文书丢失造成不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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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三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秦律师成为该院首位申请电子送达的当事人,他对通过网络接收法律文书十分满意,认为方便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是一项值得推广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平台开通当天,即有30余位当事人接受电子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