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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的乌鲁木齐,蜿蜒壮阔的天山山脉一览无余,犹如母亲的臂弯温柔环抱着这座西北重镇。

走进坐落于天山北麓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庄严的检徽和“阳光天山 检察为民”的大字熠熠生辉。

经过层层筛选和群众投票,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个“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之一。这个地处西北地区和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检察院,他们是如何赢得人民群众的交口赞誉?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走进了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让孩子们的欢颜盛放,是我们始终如一的守望”

“最初那孩子拒不配合我们的讯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无所谓,还表示出来后会继续抢劫,抓不住是运气,抓住了认倒霉。”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至今让天山区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米娜娃尔记忆犹新。

在办案时,米娜娃尔暂时抛开了检察官的身份,以一个“母亲”的角色和14岁的维吾尔族少年阿某交心。她用“母爱”的温情和心理学知识,渐渐打开孩子心扉。

阿某脱下衣服,露出满身伤痕,向米娜娃尔倾诉了他心中的隐痛。原来,阿某是被拐卖后解救回疆的孩子,被拐卖时只有4岁,结果被人贩子“培养”成小偷,每天不仅有“任务”,而且动辄被毒打。不幸的遭遇让他的心从此封闭,丧失了对是非曲直的判断,以致误入歧途。

米娜娃尔的深情真挚,让阿某感受到久违的母爱,他喃喃道:“您身上有我妈妈的味道”,依偎在米娜娃尔怀里放声大哭,发誓一定要痛改前非。最终,米娜找到案件被害人,自己掏钱替阿某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后,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今,阿某回到了家人身边,开始学习文化知识,而且经常回来看望米娜“妈妈”。

“犯错的孩子往往是经历苦难的受害者,不能只用法律惩戒矫治,还需要用心去关爱、保护、教育。”据天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戴长新介绍,天山区检察院专门成立“雪莲花工作室”,让孩子们能够在像家一般温馨放松的环境中,开展询问讯问、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志愿帮教等工作。此外,天山区检察院还与当地媒体开展合作,打造“天山检察”“天山未检”等新媒体平台,用语音、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及时传递未检工作动态,分享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安全防护等信息内容,构建未检工作和社会关爱的良性互动。

“黄检察官您好,听了您‘什么是校园霸凌 如何远离校园霸凌’的广播,让我们家长知道了自己该做些什么,谢谢!”“米娜检察官您好,听了您语音讲述自己办理的真实案例,才让我们意识到孩子的性教育原来那么重要。”……群众的感谢,正是对天山区未检工作的最美赞誉。

“每个孩子就如同天山雪莲花般圣洁纯净,让‘天山雪莲花’的欢颜盛放,是我们始终如一的守望。”天山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黄燕语说。

“百姓家门口的电子检察院”

一走进天山区晨光社区服务中心,抬头就能看见一个大屏电视,用维吾尔语滚动播出着“完善法律援助事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则法治新闻。电视下方,一个印有一段文字说明、两个二维码的“电子检务网上通道”的图片同样醒目。

“别小看这一屏一图,里面的‘干货’可不少,咱们社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电子检察院’。”晨光社区副主任张辉边演示边介绍,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设置了检察服务、监督评价、查询预约和法制宣传等十大功能模块,有汉语和维吾尔语两个版本。社区群众通过安装在社区的电视,就能获取功能模块中的所有信息,还可以利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电子检察工作站手机端页面,通过手机端就可与检察院各职能部门进行互动联系,多项服务只需“手机点一点,检察服务尽在手”。

“我是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的常客啦,这里不仅有精细搜集编辑的检务公开、时政要闻、法治知识等非常有用的信息,还能享受各项检察工作的各类服务。”社区居民张润宁分享了一件让她印象深刻的小事:去年,她与邻居房屋共享的水管破裂,因维修金额分配的问题相执不下,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电子检务进行咨询。“我印象中的检察院就只负责公诉、反贪这些业务,没想到他们竟给我进行了细致的法律分析,并让驻社区检察官帮我们调解。”最终,邻里纠纷得以和谐化解。

“我们每个科室都配备了1名管理人员负责对预约、留言等互动信息及时回应,必要时还会让派驻社区的检察人员现场处理。”在天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新钢看来,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的设立,既是跳出就地办案思维模式,主动融入当地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体现;也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群众心目中“民心姐姐”

“手执法律之剑 维护法律正义——赠天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闫珍检察官”。8月16日一早,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居民老王来到天山区检察院,送上了一面锦旗。

“整整12年没解决的难题,检察官不到4个月就帮我解决了。”2005年,老王与他人发生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对方归还62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老王申请强制执行,但只要回了46万余元,15万余元的执行款项迟迟收不到。但法院仅仅查封了房产,就作出执行完毕的决定。

2017年4月,老王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取证后,经过检委会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其未给申请人执行全部案款却作出执行完毕的决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纠正。法院最终恢复了执行措施,老王的剩余执行款有了着落。

“相对于公诉、渎职等检察职能,老百姓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了解还相对较少。”天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闫珍介绍,2017年以来天山区检察院民行科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校园进行宣传。

同时,利用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借助“民行”“民心”谐音,开设“与民心姐姐的对话”专栏,打造民行检察工作“明星”形象,展示一个个身边的小案例,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民行科的几名女干警也成了群众心目中的“民心姐姐”。

“庄严检徽高悬,熠熠生光,雪莲绽放,宛如你我飞扬。阳光洒满一方热土,那条路让我们,走往正义指引的方向……”一曲改编填词的《南山南》,唱出了天山检察干警的心声。

天山下,大漠旁,朔风劲,冰雪长。扎根祖国边疆的检察官们,用他们守望正义的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笃定志向,维护民族团结、地区稳定的付出,让明艳的检察之花在天山下盛放。(人民日报 倪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