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牌上市公司宏达股份(600331)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意外受阻。宏达股份9月19日公告称,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无法继续推进而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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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成都总部

在承诺的5个交易日公告进展情况时间刚到,上交所“闪电”下发问询函,询问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泰合集团收购资金来源等多个问题。

9月12日,宏达股份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集团的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宏达股份表示,截止9月18日,宏达实业部分股东18%的股权权益已发生变更。宏达实业原股东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刘凤川5 名股东持有的宏达实业18%的股权,已经变更为泰合集团持有,并于2017年9月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据披露,泰合集团本次协议转让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但是,由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过户,且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因而,这部分82%的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继续推进。

对于宏达实业82%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批露,系安信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16年9月2日,安信信托与宏达集团签订了“安信创赢33号·宏达集团债权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根据信托计划约定,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及时通知安信信托,导致了违约及提前回购事项。安信信托为保障33号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约10亿元。

公告批露,上海高院已经冻结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宏达实业的40%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实业的42%股权,冻结宏达实业持有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的36.6%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的30.38%股权,冻结期限3年,自2017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止。

宏达股份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宏达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沧龙,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尚未发生变更。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李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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