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日前,安徽省纪委网站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池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大兴村党支部书记钱礼文、村委会主任章腊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2月,江口街道大兴村违规从村集体企业列支经费1492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此外,钱礼文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钱礼文、章腊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至县公安局洋湖派出所所长周风雷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1月22日晚,周风雷违规接受在外务工回乡过年的本镇村民在镇上某饭店宴请,并在餐后前往KTV唱歌,共计消费650元。2017年5月,周风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青阳县疾控中心主任程文明公款为私车加油问题。2011年底至2016年,程文明在担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多次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1942.19元。2017年7月,程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池州市纪委)

宣城宣州: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宣城宣州区养贤乡城建办主任张国刚违规接收礼品问题。2014年宣州区实施“三线四边”绿化提升工程建设过程中,张国刚作为该工程养贤乡二标段管理人员,于2015年春节前收受施工方负责人甘某某所送的一条中华香烟和两瓶剑南春白酒,价值共计1200元左右。另张国刚还存在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和增加工程造价问题。2017年7月24日,张国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宣城市纪委)

泗县: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泗县丁湖司法所所长朱兴武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2月12日中午,朱兴武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6800元。2017年8月30日,朱兴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泗县刘圩初级中学教师庄春银违规操办女儿“毛头宴”问题。2017年5月14日,庄春银为其女儿举办“毛头宴”,违规收受礼金10500元。2017年8月30日,庄春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