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从一门遥不可及的视觉艺术已经变成了一种大众休闲的娱乐活动和记录日常的生活方式。但要说摄影伦理和摄影道德的普及方面,不可否认的是还存在许多欠缺,尤其是在人文关怀方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摄影界都存在着哪些不文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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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摄影人,不仅要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还应该自觉维护这一人群应遵守的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永远不要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摄影人。

1.尊重被拍摄者 谨守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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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来自于早前在网络引起极大反响的网络帖子《她在山坡上哭了----拿相机的人,请你自重!》一文,文中的摄影爱好者将当地藏民当成了拍摄的工具,影响了藏民的生活,严重侵犯了藏民做人的尊严。

这文章虽然已有些日子,但是直到今天,依然能说明问题,作为摄影爱好者喜欢到西藏拍摄本无可厚非,但是不能丢失对拍摄者最基本的尊重,不能丢失做人的道德底线!

接下来便是较深层次的道德问题。有人会问,如果有人遭遇危险,你会拍照还是救人?这问题其实不难答:当然是救人要紧!

上面的这幅画面是著名的照片《饥饿的苏丹》,这幅照片让摄影师凯文·卡特获得了1994普利策新闻奖,他也因此照片一夜成名。

通过《饥饿的苏丹》这幅照片让摄影师凯文·卡特收获了名誉与地位,但也引来了诸多批判与质疑。摄影师在当时为什么不去帮帮那个悲惨的小女孩?很多人在看到照片后打听小女孩的下落,但遗憾遗憾的是卡特也不知道。几个月后卡特受不了舆论的压力,他用一截软管将汽车废气导入车内自杀身亡。

事实上,Kevin 并没有对照片中的小女孩坐视不理,他将自己身上仅剩的水和干粮都给了小女孩并等她到了救济站才离去。

作为一个摄影人我们不能失去善的本质,面对一个渴望得到救助的人,伸出援手远比拍出一张有震撼力的照片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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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另一个问题:如果那人已遭遇不测,或你根本没有能力救他,你会拍照吗?又或如果有个穷困饥饿的小孩在街边拾起别人吃剩的食物,你会拍吗?

有些摄影人不会拍,因过不了自己心里那关,或者认为有新闻记者拍摄才会收到关注。但也会有影友去拍,毕竟照片可能会对社会有正面作用,如唤起大家的关注和帮助等,因为我们需要有人去记录这个世界的真实一面。

这是土耳其多安通讯社(DHA)的摄影师尼鲁弗·戴米尔(Nilüfer Demir)拍摄的遇难的叙利亚男孩,之后不到48小时,3 岁叙利亚小男孩阿兰·库尔蒂(Aylan Kurdi)的尸体照片震撼全球,令无数人伤心难过,更有人认为这幅照片将会改变欧洲,甚至改变世界与政治,让持续一段时间的难民人道灾难,首次成为最重要议题。

与此同时,亦有质疑的声音,问为何报章、网站会刊出这照片,甚至摄影师本身,在拍摄这照片的时候,到底有何感觉。

面对如此灾难摄影师如何选择?拍还是不拍?作为摄影师,他们的使命是记录下这一刻,让更多人看到。然而作为一个正常的有情感的人类,内心却又会受到自我谴责。有关摄影伦理的问题,摄影师们遭受了太多的非议。然而对于摄影师来说,把拍摄的照片放到大众媒体,互联社交平台,就是他们的任务和使命,因为它会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从而来改变事件的发展。

2.公众场合避免影响他人

自然、人文是大多数摄影人比较钟爱的题材,为了选择最佳的拍摄地点和时间往往会带上许多器材提前抢占有利的拍摄机位,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其他过往的行人甚至会产生摩擦。

如果是自己不慎耽误了最佳拍摄时间也不要盲目向前猛挤,企图“开辟第二战场”,默默的去另一个不会阻碍到其他人拍摄的地方才是上佳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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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党”同样也是要不得,放一个脚架或一张小凳便叫做占了地方,而人却不知去了哪儿。这样的行为虽然不构成什么危害,但也会给想要凑近观看的其他普通游客造成困扰。

这时,作为一个以摄影人,决不能以创作为理由让所有人迁就甚至是忍让你的行为,在道德准则面前摄影人也要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承担后果,请不要打着创作的名义给摄影群体抹黑。

3. 闪光灯使用需注意场合

没有灯光,或者灯光昏暗,拍摄对象亮度不足的时候,比如拍摄夜景人像时,摄影人往往会使用闪光灯。

餐厅、咖啡厅等灯光比较昏暗的场合是使用闪光灯的重灾区。很多人在这样的场合里可能会遇到过拍照用闪光灯的人,在这种公众环境下,你在悠闲的吃东西,忽然被人用强光闪了几下,特别是在那种间接被直闪眼睛的情况。那时候绝对是心中的怒火燃烧起来了。这种行为,的的确确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不管有意无意。

4.不要用破坏甚至毁灭的方式拍摄作品

对于摄影人来说,道德也存在于自己的作品中。对于许许多多观看照片的圈外人来说,是不知道大师的作品是如何拍摄出来的,只知道的的确确很漂亮,很完美无缺,普遍认为,作品不存在有道德缺陷。更不知道有个别的作品绝后之作,是花钱请人或自己毁灭不给他人留有余地的结果。

一家媒体就曝光有游客为了拍摄桃花飘落的照片,拼命摇晃桃树,把花瓣都抖落下来。让我们来仔细想一想,用毁灭的方式拍摄的作品真的还能称之为美吗?虽然摄影器材越来越高档,但大众仍急需补上“文明摄影”这一课。

无独有偶,在安徽歙县的石潭,几位广东摄影人为了让自己的作品成为绝后之作,竟让当地村民在他们拍摄之后将树砍掉,这样的素质让同为摄人的我们感到耻辱。

对于动物题材的摄影作品来说,这一现象就更为普遍。就拿“打鸟”来说,鸟类由于各方面感官都十分灵敏,平时想要拍摄到它们可不太容易。一些人便动起了“歪脑筋”。

有的摄影人就尝试将蜂蜜涂抹在未开放的花苞上,引诱这群小家伙。更有甚者利用鸟网先将鸟类诱捕到手,再将其粘在树枝上进行拍摄。许多摄影人就此“得手”,但也给鸟类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静物拍摄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同样被人所诟病。曾经有人在公园看到一些摄影人为了拍摄出一种梦幻的感觉,在树丛里点燃烟饼,营造烟雾缭绕的效果。但烟饼散发的味道让游客掩鼻而过,也打破了公园应有的宁静。

5.不要将摄影艺术变成炒作的工具

近年来,关于摄影操守的问题日益显现,个别品行不佳的摄影人利用不雅的甚至是低俗的作品博人眼球,这样的行为不但破坏了摄影人的形象,也令我们热爱的摄影艺术变成了炒作的工具。

去年5月25日,云南本地微博@直播云南 在微博爆出一组关于一对情侣云南大理人民路拍大尺度照片的图片,照片中两人全是赤裸在街边拍照,并有夸张的镜头出现。照片一经发出,引来网友热议,更有网友愤怒地表示,“请他们滚出大理。”(5月26日中国青年网)

更早之前,一组“衡山路惊现美女裸拍”的照片在网上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眼球。画面上一名年轻女子在衡山路上掀起衣裙,面对镜头拍下多张裸露身体的照片。很快,另外两组相同类型的照片也一并开始在网上传播,拍摄地点分别为外滩和新天地。

裸体,又是裸体,摄影师为什么那么喜欢拍裸体,穿上衣服是拍不好吗?可能有人会说:你懂什么,这才叫艺术,并且抛出鲁迅先生的这段话: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鲁迅《而已集.小杂感》。

拍个裸体就是艺术?那艺术的门槛未免太低了吧!低到什么人都可以明目张胆的称自己是艺术家。

在此我们并不是贬低摄影,也不是鄙视摄影人,在我国有很多踏踏实实在做摄影的人,他们扎根基层或偏远地区,给我们呈现了不少精彩的大片,他们是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

作为一个摄影人,不仅要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还应该自觉维护这一人群应遵守的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永远不要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摄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