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因爱生恨,竟利用对方的裸照敲诈钱财,走上犯罪道路。日前,章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郑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6年2月,有妇之夫郑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张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期间,郑某多次以介绍工作为由,给张某拍摄照片(包括裸照)并保存。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张某以感情不和提出分开,却遭到郑某的威胁:“你别真让我做出点什么事情来。”这样一句话,让张某每天都胆战心惊。

为逃脱郑某的“魔爪”,张某将手机号码、微信等联系方式全部更换,并在半年后与他人相识后结婚。原以为之后再也不会与郑某有任何瓜葛,没想到2016年10月,张某又接到郑某电话。郑某因张某不再与自己联系心生愤恨,在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以“散布张某裸照”“去张某单位闹事”等理由威胁张某,向其索要钱财。无奈之下,张某分两次转款给郑某2万余元。

“我们之前是有在一起过,后来因为得知他已经有家庭所以我选择分开。分开后他就拿给我拍的照片威胁我,还说要是我不给钱就告诉我现在的男友。被逼无奈,我只能给他一些钱,却没想到他更加得寸进尺。”据被害人陈述,直到2016年11月,郑某再次打来电话,并要求再次给他汇款,忍无可忍的张某选择了报警。2016年12月,被告人郑某在其家中被抓获归案。

本案中,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被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章丘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商务合作 | 83366291 83366283

▍今日章丘

提示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