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微信朋友圈、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微信自媒体上,一些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可谓屡见不鲜。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别有用心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现在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希望大家不要轻信来源不可靠的信息,更不要随意散播这种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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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虚假信息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在公共渠道,如微博、微信、自媒体、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或网络平台发布个人或其他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等虚假消息等行为,不仅会依据民事侵权作出一定赔偿外;还有可能触犯刑律,后果严重的最高可获7年有期徒刑。关注更多普法知识:人人追公众号。

1、散布个人虚假信息的民事法律责任?

答:散布不实信息往往会侵犯个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侵犯法人名誉权,而这些侵权行为往往需要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条来源:《民法通则》第120条

2、行政法律责任?

答:如果散布的信息有侮辱、诽谤、他人隐私情形的,除进行一定罚款外,还会受五到十日的行政拘留。

法条来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3、刑事法律责任?

答:(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可能会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条来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2)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法条来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3)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法条来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