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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随着法官敲响法槌,《甄嬛传》作者起诉网易侵权的案件开庭审理,与日常庭审不同的是,本次庭审由当天开始挂牌运营的杭州互联网法院负责。

庭审中,审判员等法院工作人员在法院现场,而原告和被告则通过视频的形式远程参加庭审。根据网络图片显示,各方同时在大屏幕上出现,类似多人视频会议,同时会显示分别位于杭州和北京的原告、被告的地理坐标。另外,笔录由语音输入,使用了语音识别技术,记录庭审中的各方发言。目前对于原告被告参加视频庭审的场所没有过多要求,只要是无干扰网络顺畅的环境都可以。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不到 30 分钟,原告和被告最终接受调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微博文章,本次案件的审限只有 32 天,实现了“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

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仪式,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浙江省法院在互联网方面的努力早在 2015 年就已经开始了。当年 4 月开始试点专门法院审判互联网案件,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据介绍,截止目前,全省有 15 家法院加入这个平台系统,累计处理案件 2.3 万件。

去年 8 月,“互联网法院”的设想初次被浙江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一个月之后,这家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互联网法院的申请,随后互联网法院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