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赵连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办公室里,公然捅伤肝脏外科医生孙倍成,一时成为舆论焦点。赵连生自认为了解“医院生态”,“脑洞大开”地想用假红包来敲诈医生,却不料被当场拒绝,而此前踩点他已经瞄上了医生手上佩戴的名表。敲诈不成于是变明抢,其犯案性质也由故意伤害罪变为抢劫罪。

6月23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庭依据查明的事实,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赵连生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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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云南丙春律师事务所的周加武律师做出了解答:

本案中,被告人赵连生自以为了解医生,认为医生中存在收红包的潜规则,所以缺钱花的他才会想到用假红包去敲诈医生的歹念。赵连生的这个歪点子确实也算得上“高明”,只是他打错了如意算盘。

本案被害人、即医生孙倍成根本不是赵连生想象的那种人,他根本不为所谓的红包心动,并态度坚决地予以拒收。在此情况下,赵连生理应中止犯罪,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不收红包的好医生。但头脑中已定格犯罪歹念的他,却失去理智,更加丧心病狂地持刀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其犯罪性质也因此陡然发生变化。赵连生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完全是罪有应得!

云南丙春律师事务所的周加武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刑法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条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刑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刑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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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故意伤害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在具体量刑时考照以下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级,基准刑增加一年。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三、犯故意伤害罪能缓刑吗

(一)以下情形依法予以缓刑:

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另外,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

3、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二)以下情形不适宜缓刑:

1、没有赔偿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2、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3、为了不正当竞争或者泄愤报复等非法目的,买凶、雇凶或纠集黑恶势力伤害他人身体的;

4、多人携带枪支或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公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5、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