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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办法》和《导则》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8月10日6时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其中邮件2694封、传真36件;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反馈意见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北京市住建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逐条回复如下:

一、关于《办法》具体意见建议的反馈情况

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东西城房源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一是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据此,下一步,我们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二是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

三是关于东、西城等区房源。对此,《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建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二、关于《导则》具体意见建议的反馈情况

群众提出的意见多集中在共有产权住房品质、面积套型标准、全装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针对社区内应实现无障碍出行,出入小区、公共场所应有符合规定的坡道,能满足乘坐轮椅自行出行,提供更适合残障人士的户型和装修方案;在装修施工中采用BIM技术,提高施工效率等合理化建议等均采纳,并将完善到《导则》中。

针对面积套型标准等问题,有群众反映应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众反映考虑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应改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导则》已明确提出设计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以多居室为主;同时考虑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我市“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公共租赁住房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产权住房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通过政策设计引导住房梯度消费,满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一箭三雕的破题之举

共有产权可落户、可入学,这是一箭三雕的破题之举:

第一箭,是射向高房价。

以前,很多城市搞的是全价买下房子才能落户,要落户,华山一条路:买商品房。所以无数人只能是节衣缩食,把买商品房当落户的敲门砖。

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同权后,你不用花那么多钱,就可以在大城市落户了,这一定程度上等于是户口和买房脱钩。

刚需族的一部分分流到了租房,另一部分分流到共有产权房,这对高房价将是致命的打击。

其实,虽然上述政策尚未执行,但预期已经发生了变化。7月北京二手住宅成交排行榜发布:四连降,两年最低!

可以想见,如果一线城市“租赁住房”和土地规划执行得当,没有超预期的放水的话,对抑制当地房价过快上涨,产生积极作用。

第二箭,是射向了人才争夺战。

城市竞争靠什么?人才!人才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只有新鲜血液源源不断的进入,城市才能得到发展。

各大城市从售到租、从卖商品房到共有产权的态度转变,一定意义上,说明各大城市正在打一场人才争夺战。

他们几乎以零门槛的形式,或吸引人才落户,或解决人才住房,看中的正是人才对当地经济的拉动能力。

第三箭,是射向户籍制度。

无论是北京的共有产权房可落户,还是广州、无锡、郑州等城市的租房可落户,都称得上是户籍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买房被认为一种信仰,很大程度上与其绑定的户籍以及相关的教育、医疗资源息息相关有关。户籍背后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教育资源,还有医疗,养老,几乎一个城市所有的公共资源。

国家对此买房落户的弊端,其实早已看到。在《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最新户改文件中,就已经明文规定: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而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将全面落实这一要求。

现在,连户籍管理最严格的北京市,共有产权房落户也被彻底打开。在此之后,相信会有更多的城市跟进,或采取租房可落户、或实行共有产权房可落户的政策,增强租房的权重和砝码。

就像日本人口主要集中在东京、大阪、神户这几个大都市圈一样,可以想见,下一步中国人口将更加集中在资源最优质的核心城市及其辐射的大城市圈。

一场浩浩荡荡的中国人口大迁徙和城市化进程,将加速推进,这将极大地提高中国经济效率和生产力!

长效机制正在确立

近期,北京、广州、沈阳等多地接连推出新一轮楼市调控措施,进一步遏制投机型需求,突出房屋居住属性,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如今各地推出的楼市调控政策不仅更细更实,而且调控日益触及楼市自身存在的深层问题。

例如,为限制炒房空间,福州市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经营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加快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要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房源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目前,中央和地方层面都出台了很多调控政策。这些政策中有很多旨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直观上看化解风险的短期意义较为明显。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调控政策更加注重楼市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供着前期铺垫、探索着经验基础。”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济贸易系教授何维达说。

分析人士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其实质是在强调房屋的投资属性不能凌驾于居住属性。因此,未来中国楼市调控政策应该继续以促进房屋回归居住属性为着眼点,以建成长效机制为最终目的,调动存量资源,纠正资源错配,提高存量资源利用效率。

另外,何维达还表示:“未来的长效机制必将是一系列政策和制度设计的‘组合拳’,如加大热点城市土地供给、以财税手段提升房屋持有成本、完善产权制度体系设计、从源头上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升特色小镇人口吸引力等。因此,分析楼市调控政策走向不能急躁短视,而是需要从长效机制这一最终目标出发。”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经内参精读、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文编辑:姚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