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虎拍蝇”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人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今年上半年,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63件2079人,同比分别上升32.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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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大要案比例居高不下;“小官小贪”问题普遍,有些地方“小官大贪”现象突出;共同犯罪增多,窝案串案比例大;为官不为、乱为的失职渎职犯罪有抬头趋势等特征。

据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6月,广东省检察院立查的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大案433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11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涉及137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19人。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一批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如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仕芳(正厅级)受贿案;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吴建林(副厅级)受贿案;阳江市委原政法委书记冯桂雄(副厅级)受贿案等。级别高、权力大、监督弱,是地厅级官员发案率高的主要原因,大要案在职务犯罪中的比例居高不下。

“小官小贪”问题普遍,有些地方“小官大贪”现象突出。统计显示,在上半年查办的案件中,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12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0.1%。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涉及558人,占科级及以下干部案件所涉人数的44.7%。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基层干部虽然权力有限,但经常直接经办具体事项,处于民生红利的末端,极易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小贪小占。这类案件涉案人数多、作案次数多,其中一些甚至发展成“小官大贪”“村官大腐”,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使下,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职务犯罪群体化趋势更加突出,共同犯罪现象增多,检察机关查办一案、牵出一线、挖出一串的现象比较突出。如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一名医疗器械公司行贿人,挖出该市医疗系统贿赂系列案件22件22人;肇庆市检察机关通过评估初查有价值的线索或者已办、在办案件,深挖扩线,查办窝案串案14件19人,窝串案率高达82.4%。

上半年,广东检察机关立查涉嫌玩忽职守罪173人、滥用职权罪132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失职渎职犯罪有抬头趋势。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多地农业、发改、畜牧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发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专项补贴过程中,存在对虚假材料审核不严、违规审批、以权谋私等严重问题,导致巨额惠农专项补贴资金被骗取、挪用。(法制日报 章宁旦 韦磊 杨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