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中国足协再出罚单,针对足协杯上海上港与天津权键两回合的比赛中出现的“抢毛巾”事件,上海上港工作人员与天津权健工作人员多次发生冲突,天津权健的工作人员两次遭主裁处罚出场。涉事的工作人员均遭禁赛以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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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官员于洋两场比赛中均未报名比赛替补席官员的情况下,进入内场区域干扰比赛秩序,共处罚禁止进入中超联赛替补席五场,罚款人民币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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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港足球俱乐部官员瓦伦延和佩德罗,分别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干扰比赛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处以禁止进入足协杯比赛1场,罚款2000元。佩德罗因推搡天津权键工作人员,干扰比赛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处以禁止进入中国足协举办的赛事中替补席三场,处以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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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黄诗薇面对记着的采访曾表示:“我们曾多次提醒各队的工作人员,非替补席官员不得在赛时进入竞赛区域干扰比赛。对于某些俱乐部若提出需要在场边使用毛巾的需求,我们在赛前联席会上上也会提出相关要求,要求赛区尽可能提供指定位置放置或由球童保管。然而这次中国足协对此事件做出处罚,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去预防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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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这种只做处罚而不具体做出明确规定的做法,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如果真正想要制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就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客场球队要求提供毛巾或者其他比赛相关的物品,主场球队是否是必须配合。如果主场球队不配合,客场球队有哪些解决的途径?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的具体位置即要求。如果有解决的途径,天津权键也不至于在客场因为一条毛巾与上海上港闹得不可开交,成为笑谈。这些事情都是中国足协随着联赛的进行过程中,需要对联赛的规则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说明的,只有这样我们的规则才能越来越完善,才能制止类似的时间发生,否则这次可能是因为一条毛巾,下次就有可能是一瓶水。毕竟有些球队为了夺取比赛的胜利经常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只有明确的规则才能避免球队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