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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是违法的行为,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深知这一点,偷流量也不例外。8 月 4 日消息,日前据来自《法制日报》的报道了解,江苏徐州的林某就因为盗用运营商的流量,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
报道称,林某毕业时“黑进”通讯公司,发现了一个员工套餐的漏洞,因为能免费便一直盗用,从 2014 年 6 月开始作案,至 2016 年 8 月份共偷用流量 3416.52G,价值 174925 元。
林某交代称,他发现某通讯公司的“内部员工套餐”漏洞,可以通过任何一个普通的账号密码登陆,并获取更高的权限。由于这个套餐每个月可以免费使用 300GB 的流量,便疯狂盗用。当时他自己刚刚毕业,目的比较单纯,毕竟觉得这个流量别人能贪便宜,自己也贪。

最终,林某累计盗用流量高达 3416.52GB 的流量,价值 17 万余元。法官宣判,林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2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林某表示,自己对这件事情非常后悔。
根据下面的视频,有网友表示,林某所指的通讯商应该是中国联通,而按照被盗用流量的价值来计算,差不多相当于 51 元每 1 GB。还有不少网友称,这家通讯商自己技术上存在如此之大的漏洞,技术和维护差得无法想象,但入侵计算机系统本身就是可判刑的行为。也有网友称,罚金可不可以用等值流量上交呢?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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