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爱上了读书。依稀的记得,十来岁的时候,和妈妈去集市买菜,我从来不闲逛,总是第一时间奔赴旧书摊,然后示意老妈买完东西来书摊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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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看见书,可以说是两眼放光,蹲在路边便如饥似渴的看起来。时不时地,老板还会和我扯几句闲天,见我头也不抬的看书,他也就知趣的闭口不谈了,时不时的还嘟哝几句“这小姑娘可真奇怪,不爱逛逛花花绿绿的漂亮衣服,就爱扎在这书堆里,将来肯定有出息。”

旧书摊的书基本都是封面泛黄的盗版旧书,不过读起来并不影响,偶尔蹦出一个错别字也能将就着糊弄过去,意思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最主要的是旧书便宜,十块钱能买一摞过期杂志,那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大幸事了。

有一次,我看上了一本硬皮包装的《红楼梦》,封面上工笔人物美女袅娜的身姿甚是好看,我就一心想着怎么买回去,老板说的十二块钱完全超出了我的预算,我寻思着,本来十块钱能买一摞书的,但这本就十多块,太不值了。我瞅瞅老板,又瞅瞅安安静静躺在地上的那本《红楼梦》,在瞅瞅买菜回来的妈妈,心里泛起了无比纠结阵痛,像被石子激起的涟漪,一圈圈地蔓延至全身。

“不买了,不买了,太贵了,下次再买,快起来,咱们回家。”老妈一个劲地催我站起来,但我屁股像是灌了铅一样一动不动,忽闪着大眼睛望着妈妈,好像说’买了吧,以后我不买零食了‘。老妈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瞬间转向老板:“一本旧书你卖十二块钱,我这一堆菜也没十块钱呢,便宜点我们就要了,小孩儿爱看书,你就便宜点呗。”老板看出我诚心想要,豪爽的说:“得,那就8块钱,就要个进价,这小丫头我喜欢,将来肯定有出息,每次都来我这儿看书买书,也就不多要了。“我摊开手,开始一张张数那些攥在手里早已皱巴巴的钱,一毛两毛五毛的,还有几个一块的,算是我这里边面值最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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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老妈盯着我突然大笑一声,吓得我一机灵,瘫坐在地上。她刚从老板夸奖自己闺女的自豪里回过神来,利索的拉开钱包的拉链,抽出一张十块钱的钞票,递给老板,嘴上还时不时的说:“咳,这才到哪儿啊,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光会读书有什么用,都成书呆子了。”“从小看到大,这么小就喜欢看书,将来保准是个大学生,你就等着享福吧。”

老板的这句话让老妈的嘴咧得更大了,一连串高分贝的笑声把来往的行人震得不轻,从那些迷惑的回眸中,我猜想他们肯定把老妈当成了一个精神有点问题的人。老妈拉我起来,脸上的雀斑在阳光的照耀下愈发清晰,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仿佛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

我很庆幸自己有这么开明的父母,从没在我最需要指引的时候阻挡那些刚萌芽的美好。即使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但他们深知书对我的成长有百利而无一害,在心里默默地支持着那个略显稚嫩的心灵,希望孩子有一天能在知识滋润中,成为那个梦想中的自己。

我必须努力不让他们失望,当他们在人群中拿出炫耀孩子的资本时,可以毫不犹豫的说,我的孩子是最优秀的人。我想成为那样的人,为了那些爱我的人,也为了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