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晋检君带大家三步走,了解下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STEP 1 案件回顾

2017年1月初,林某因工程款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争执过程中,林某打被害人的脸致被害人牙齿脱落两颗。经伤情鉴定,被害人所受的伤属轻伤二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请晋安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双方纠纷系因债务引发,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又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其没有前科劣迹,在案发后还清被害人的全部债务并多支付约5万元医药费,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但问题是,案发后被害人不接受嫌疑人的赔偿,不谅解嫌疑人,双方无法达成赔偿谅解。

这时,检察机关批捕,还是不批捕,成了一个难题?

路人甲

既然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那检察院直接批准逮捕不就完事了吗?

晋检君

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时候都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从而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并不是构罪即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路人甲

那林某既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检察机关直接给他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就可以了吗?而且这个案件还是被害人不接受赔偿,不谅解,他还想闹哪样?

晋检君

本案中,林某虽然已经还清被害人的全部债务并支付医药费,但是后续的损失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如果我们直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排除嫌疑人被取保后不履行后续赔偿义务,那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路人甲

嗯,确实是个难题!我突然想到,如果被害方对嫌疑人赔偿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提一些不合理诉求,然后导致双方无法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检察机关怎么解决呢?

晋检君

晋安检察有妙招!这就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专治上面这些问题,让审查逮捕决定更好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STEP 2 制度出台


晋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前述林某故意伤害案就属于可以适用这项规定的案件。事实上,这个案件经过嫌疑人本人和家属申请,再向晋安检察院专案专户预交足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晋安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

这意味着,林某可以不用关在看守所里、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完成后续的侦查、起诉、审判诉讼程序,被害人的合理赔偿金额也能在法院判决后得到保证履行。这不仅有效促进双方矛盾化解,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STEP 3 具体实施

看了这么多,想必各位现在都很好奇什么是赔偿保证金制度。小编就和大家好好说说!

适用范围

针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未成年人、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者怀孕、哺乳妇女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等6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财产权利的轻微犯罪案件。不适用情形: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职务犯罪。

预缴数额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被害人损失及其过错程度等因素,制定5万元以上等5档预缴纳数额标准,其中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为5万元以上;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为10万元以上,侵财类犯罪案件按价格评估部门对实际损失评估数额的1.2倍预缴。预缴数额应用于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相应赔偿数额,多退少补。

申请方式

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决定。

配套措施

精细设计适用审批表、预支赔偿保证金通知书、存取款确认书等一系列文书样式,规范相关文书报备程序,由银行以托管的形式对预缴的赔偿保证金进行监管,同时对制度执行情况全程跟踪监督。

·END·

作者/杨铭、林彦

来源:晋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