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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胡适的婚姻,是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然而,遍查资料都不知其余六事是什么,或许这只是为了凸显它的“奇”而硬附的说法。

为什么说它奇?

一个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一个是乡下的小脚女人,这两个人看起来如此不般配,但却相伴了终身。对比胡适的好友徐志摩,张幼仪没有裹脚还要被他酸两人的结合是“小脚与西服”的不相配。

因此在当时的风气下,不离婚的胡适成了另类。

但他也并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在婚姻中也常有游离的时候。今天我们聊一聊胡适之先生的情事,文章有些长,因为一些有趣的书信不舍得省去,大家不妨耐心读一读。

1.

1904年,13岁的胡适和14岁的江冬秀定了亲,是母亲冯顺弟一手包办。起初胡母还不答应,因为江冬秀属虎,胡适属兔,从属相上看,恐怕胡适以后要被欺负。

再者江家是名门望族,比没落的胡家显赫,也不符合世俗常情。但江母实在太喜欢胡适,软缠硬磨下终于促成了这桩婚事。

定婚之后胡适便去上海求学,接受新知识的哺养。有人常替胡适委屈,见识了新潮的世界,还要回家娶小脚夫人。但子非鱼又焉知鱼之乐?

实际上,他既不反对包办婚姻,也不支持自由婚姻。虽然反对父母擅自做主替儿女定下婚姻大事,但他支持有儿女干预的包办婚姻,即,可以包办,但也要听取儿女意见。

为什么不支持自由恋爱呢?他的说法也很有趣。

“早订婚有两大好处,这可以保证青年男女的终身伴侣。因此,他们就不必为了找寻配偶这样重大的问题而焦虑……也可以给年轻人一种责任感,要他们经常保持忠实和纯洁。

像美国那样的自由恋爱他也批判过:

“(自由恋爱之下)女人不得不讨好男子、取悦男子,甚至设计全套阴谋,让男子坠入其中,如此就不能行成高贵的人格”。

所以说胡适本质在想法上就和徐志摩不一样。再加上他极重孝道,不会忤逆母意,甚至还对母亲赌咒发誓,一定不会抛弃江冬秀。

1911年,也就是在他们行婚的6年前,胡适就开始给江冬秀写信,并且期盼她能回信。对于上过两年私塾不会几个字的江冬秀来说,回信谈何容易,但胡适强烈坚持,“数行亦可,数字亦可,虽不能佳,亦复何妨?”

这是胡适在努力培养他的爱情,不仅期待江冬秀回信,也在信中巧妙地问她,“姊现有功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

从这能看出胡适已经接受江冬秀,与其和母亲做无谓的反抗和争执,不如在可能的范围里,将她改变一点点,符合他对另一半的期待。

因为在外长期求学,他和江冬秀结婚很晚,直到定婚十三年后,两人才成亲。在那个时代,女人到了二十五,六岁就成了“老姑娘”,早应是儿女绕膝了。因此胡母就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算有了一个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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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17年夏天胡适回国,为了避嫌,江冬秀还是回了娘家。结婚前,胡适曾想见上她一面,去了她家,谁料她躲在闺房的帐子里,不肯出来。

江家有姑婆伸手要把帐子拉开,胡适制止,起身回房休息,第二天告辞。他不是不怨的,回去之后立马写了信给她:

"我们都是二十七八岁的人了,又曾经通过信,互寄过照片,昨晚想跟你见一面,没想到你执意不肯见,但我知道家乡风俗如此,决不怪你。"

说是不怪,字里行间又都是责备。

他还写了两首词,其中一首如下:

他把门儿深掩,不肯出来相见。难道不关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凭君发遣。

这句“他日凭君发遣”最是可爱。而胡适的婚姻生活也并不像很多人以为的憋屈无奈。他有时写信给好友,说和江冬秀结婚完全是遵从母命,两个人恩爱都是做给母亲看的。但另一边,又写信给美国的前女友,青年画家韦莲司小姐,说他新婚相当快乐,还约定7年后一起去美国游玩。

他在信里还说,当时任教的北大发电报催他回京,“我当然不肯,我整整在家呆了五个星期”。足见他这个婚结的甚是欢喜,据说这位前女友看到信后很是懊恼了一阵。

可为什么又要对友人说结婚只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呢?我想,大概是为了维护自己“文化先锋”的身份吧,毕竟已经不像十几岁时那么口无遮拦,发文支持包办婚姻。所以蒋介石为他写的悼文也恰当 ,“新文化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3.

胡适婚后的几段情中,和表妹曹诚英的流传最广,以讹传讹的八卦也最多。

说是表妹,其实并无血缘关系,这其中太多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就不赘述了。两人相识在胡适的婚礼上,曹诚英被请来做伴娘。因此,很多擅于写剧本的文人,都把剧情戏剧化,说胡适在婚礼上就对曹一见钟情,“在胡适眼中光彩照人的,不是年已28岁的大龄姑娘江冬秀,而是这位风姿绰约的小伴娘”。

在自己婚礼上心猿意马,写出这样言情文的一定是胡适的高级黑。

而事实上,胡适在那段时期的日记和信件里都没有提到过曹诚英,全然沉浸在新婚的兴奋之中。

但他和曹诚英确实自此相识,之后也有书信往来,只是曹诚英去的信多,胡适回复的少。要知道那几年正是胡适风头正劲的时候,哪儿有功夫应对这个小表妹。

他们俩感情的升温,是在胡适结婚后的第6年,1923年。彼时胡适心力交瘁,疲惫不堪,和几位友人同游杭州,身在杭州的曹诚英才重新映入他的眼帘。

江冬秀在得知曹诚英要搬到烟霞洞和他们同住时,非常高兴,认为曹此去是照顾胡适,心想是自家妹妹,既不怀疑也不担忧。还特地去了信说,“有佩声(曹诚英字佩声)照应你们,我很放心”。

之后胡适的日记里,便处处可见曹诚英的影子:

9月14日:同佩声到山上亭内闲坐。我讲莫泊三小说《遗产》给她听。上午下午都在此。

9月19日:夜间月色不好,我和佩声下棋;

在烟霞洞的三个月被胡适称为是他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好似神仙。有资料说,当时胡适和曹诚英已然住在一屋,爱意浓浓。

离别烟霞洞回京之后,他还写下一首有名的情诗,“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多年来,坊间一直有传言,说胡适和曹诚英好上之后,曾向江冬秀提出离婚,而江挥舞菜刀,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吓住胡适,离婚才就此作罢。

于是”悍妻”形象一下便立了起来,胡适成了牺牲自己爱情委于婚姻的受害者。

但该说法的出处是汪静之所写的《六美缘》,而且在书中也未标明说法的来历,所以真假不得而知,只是从胡适一直以来对婚姻的保守态度,我私认为他不会贸然到要和江离婚,再和曹诚英定终身。

“扔裁纸刀”一事倒可信度很强,石原皋在《闲话胡适》写,一次江和胡大吵,江朝其扔裁纸刀,幸好没有击中,石原皋上前把他们拉开。

从这里既可见江冬秀性情的强硬,也可见胡适和曹诚英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已经让江冬秀怒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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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流传甚广的狗血八卦,说曹诚英还曾为胡适怀孕并堕胎。这是沈卫威在《无地自由——胡适传》里说的,称胡适大哥的外孙程法德写信告诉他:

父亲告诉他说,“1923年春,胡适去杭州烟霞洞养病(肺病),曹诚英随侍在侧,发生关系。胡适当时想同冬秀离异后同她结婚,因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而作罢。结果诚英堕胎后由胡适保送到美国留学,一场风波平息。(堕胎一事胡适仅告诉家父一人)。 ”

这段话多处有错误,第一胡适入住烟霞洞是夏天而非春天,第二养的也不是肺病,第三时间就不对,曹诚英赴美,是在11年后,而且学费全部都是她哥哥承担,和“堕胎”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来这些离奇的故事之所以传播度这么高,也是世人的猎奇心理。胡适和曹诚英的藕断丝连倒是真的,1931年胡适割盲肠时曹来探望,竟被江冬秀撞见曹躺在胡适枕边,而江没有大吵大闹,只是“拉下脸来没理你们”。

直到1934年曹诚英去美国留学,这样缠绵的婚外情才结束。但痴心如曹诚英,即使胡适之后并无和她再续情缘的心思,也一心要等他回心转意,甚至四十年之后她去世,还要求家人把她葬在通过胡适老家的公路边,默默守望。

4.

除了曹诚英,胡适的绯闻女友带着各国的血统。

有后成徐志摩太太的陆小曼,两人通信时陆小曼还特地用英文,并且模仿男人的字体,但也被曹诚英之后警惕性增强的江冬秀识破,后来极力反对胡适去为陆小曼和徐志摩做媒。

也有才貌双全的徐芳,江冬秀形容她是“哪路妖怪”,她和胡适在上海有过一段罗曼蒂克的邂逅。

还有同居8年的美国护士哈德门太太,杜威的秘书犹太女孩洛维茨……

这么来看,江冬秀嫁给胡适之后过的并不太平,虽保正室之位寿终正寝,却大半辈子都在与各路妖精作战。在男权社会下,她有着根深蒂固的老旧思想,但不像寻常妇人唯唯诺诺,而是力保自己的婚姻。

胡适有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即使这厢和情人卿卿我我,也不忘给江冬秀去书信表思念。在和曹缠绵不清时,胡适还曾写信给江说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快到了。江冬秀收到信感慨良多,提笔回信:

“我看了你的信,你知道我今晚心里怎么样?......离十年的结婚纪念日不远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们好好地请点朋友来吃酒饭,热闹热闹。我们亲密一下,回复十年前的兴味,你可赞成吗?”

可见江冬秀并不是一不知生活情趣的乡下小脚夫人。此外她也知胡适的兴趣所在。

书是胡适的命。抗日战争期间,胡适被派到美国做驻美大使,江冬秀一人在国内。兵荒马乱之中,她带着三个孩子逃离北平,一路始终带着丈夫的70箱书。正因为她的努力,胡适的藏书在战乱中才得以保全。

后来,胡适在给她的信中感激说道:“北平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70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胡适对江冬秀的感激不只运书一事,她也懂得他的本质。

胡适被任命为驻美大使时,江冬秀多次在信中表示反对,劝胡适不要答应,还自责说:“我恨自己不能帮你助一点力,害你走上这条路上去的。”胡适跟她保证“待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这才勉强答应,但也因此难眠数日瘦下好几斤。

胡适曾感激地说,“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这样想,所以我们能一同过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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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写江冬秀的文章常说她彪悍生猛,实际上她也颇为心细。

胡适在美国当大使期间,有一天穿上江冬秀寄来的衣服,发现口袋里竟装着7副象牙制的挖耳勺,他说,“只有冬秀才会想到这些。”

她还在胡适的领带下缝了一个小口袋,里面藏着一张5元的美钞。万一钱包被人抢了,还有这5元可以搭车平安回家。这样的周到,是发妻才会做到的事情。

1962年在一场欢迎酒会上,胡适在演讲时心脏病猝发,倒地而亡。在这之前胡适还对友人说,自己从来不积蓄,现有的存款里还有给太太身后事准备的钱,大概是觉得江冬秀长他一岁,会先去吧。

5.

张爱玲曾说胡适的婚姻,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大概是在那个时代,胡适又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没有在自己家庭上“革新”实在难得。

虽然他也有游离的时候,那几段情缘明摆的放在那里,有的长达数年,因此胡适也算不上从一而终的好男人。但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徐志摩可为了当“中国离婚第一人”,抛下张幼仪和幼子;鲁迅将夫人朱安形容为“她不是我的太太,只是母亲送我的一件礼物”,让她独守空房41年,一生无子女。

在新时代喝过洋墨水的这些文人眼里,抛弃包办婚姻与糟糠之妻是潮流所在。但胡适背离潮流,在一开始的反感之后欣然接受,甚至发明出一套理论,让自己的做法显得顺理成章,比如“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

每段感情的末了他都很快让自己稳定下来,这既是多情也是无情,苦了为他一片痴心的女人们。

对这样一个曾经开辟新时代的学者、君子来说,这些情事只不过是他恢弘的一生中,小如砂砾的点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