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我们称呼一位律师为“大律师”,通常是在向对方,表达尊敬的意思,代表他(她)是一位厉害的律师。

不过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大律师」这三个字,可是有特殊的意思,和一般的「律师」可是有所不同喔!

是不是很特别呢?今天,我们就以英国和香港的律师制度为例,来为大家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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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律师”啊?人家只知道“王牌大律师”啦!

大律师/讼务律师(Barrister),并不是由当事人直接雇用,而是需要透过事务律师聘请,专门在上诉法庭和最高法院中,进行辩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法官做出判断。而且在资格考试、职业训练、专业组织和行业规范上,都和事务律师不同喔!

举例而言,在香港想要成为大律师,必须要符合一定资格,且拥有至少3年的执业经验,才能够申请,取得大律师资格前,要先实习6个月,取得资格后,如果要正式执业,还需另外实习6个月。

两者隶属的工会,也不一样,大律师隶属于大律师公会,而事务律师,则隶属于香港律师会。

不只如此,大律师依照资历深浅、声誉是否优良,还有等级之分呢!

比方说像英国,大律师中,还分为所谓的「御用大律师」,以及初级大律师,「御用大律师」这个头衔,代表的是王室的法律顾问,御用大律师,拥有在最高法院出庭时,能够坐在围栏(法庭“摇滚区”概念)内的权利。

想要申请成为御用大律师,必须有执业 10 年的资历,也就是老鸟中的老鸟,才能得到这样的荣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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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也有类似「御用大律师」的制度,只不过名称不同,大律师执业长达 10 年,且表现、声誉良好,有机会成为「资深大律师」,并处理较复杂的案件。

▋那事务律师,都在做什么呢?

事务律师,由当事人直接委任,负责准备诉讼所需的数据、厘清案情和替当事人,寻找适任的讼务律师出庭,并在法庭中,担任与大律师讨论、沟通,递送证据、资料的角色。

除此之外,事务律师还能够帮助当事人,处理法律相关的大小事务,诸如家事事件、财产处分、公司业务等等。

▋听起来好像是“大律师”比较厉害!

大家可别因为称号的关系,就忽略了事务律师,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事务律师可说是当事人与讼务律师间,最重要的桥梁,并且肩负着整理案件资料的重任。

讼务律师和事务律师,就像一出话剧的演员和幕后人员一样,讼务律师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高昂激辩,也有赖事务律师所汇整出的资料,唯有两者配合得宜,诉讼才能流畅地进行,可以说两种律师,只有分工上的不同,没有谁高谁低的分别!

虽然在过去,讼务律师较容易被提名成为法官,不过时至今日,英国也渐渐松绑许多规定,使这两种律师的界线,有逐渐模糊的趋势,不再像过去一般泾渭分明,只要通过考核,事务律师就可以在上诉法院进行辩论,讼务律师也会处理一般法律文件,许多事务律师也被任命为法官,甚至成为最高法院的法官呢!

▋大律师出庭,为什么要戴假发?

通常,我们看到英国或是香港的电影、电视剧中,如果有法庭戏,不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会戴着假发,这是为什么呢?

据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因为有秃头的问题,所以为了维护形象,就佩戴假发,没想到引起贵族之间争相效仿,成为了一种流行(一种国王喜欢,我也要喜欢的感觉)。

许多达官显贵,在出席重要场合的时候,都会戴着假发出席,法官和律师出庭时也不例外,戴假发象征着他们威严的形象,也因此直至今日,英国和香港的法律界,都还保留这样的传统喔!

图片说明:大律师出庭时,配戴的短假发
图片说明:法官出庭时,配戴的短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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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仪式用长假发

所以,如果在电视上,看到法官或是律师戴假发的情境,可别再感到困惑咯!

这样的制度,是不是很有趣呢?以后出国旅游,也可以去了解他国的法律,跟我们不同的的地方。相信一定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呢!

鲁晓芙,财经作家,旅居欧洲。

中国经济已经国际化了,不了解欧洲,有时候,你就不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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