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村民罗某将一面"心系百姓,排忧解难,服务热情,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苍南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感谢检察干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真的太感谢了,没有你们事情不会这么圆满解决,你们的情我会记在心里。"今年52岁的罗某,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

事情经过

早在1999年5月,罗某与人合伙在藻溪镇九堡村拍得原苍南县淡水鱼苗种公司(以下简称"苗种公司")资产。竞拍成功后,罗某与合伙人在苗种公司养殖场上架起铁架,支起大棚经营甲鱼生意。由于经营不善,账目不清,合伙人之间产生诉讼纠纷,甲鱼场停业。后来,股东之间的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前后历经十几年。与此同时,当事人不断到包括苍南县检察院在内的各级部门进行信访,耗费了当地政府和有关事权单位大量的精力。

2013年因土地征用,藻溪镇对该甲鱼场的铁架等进行了拆除整治。罗某认为自己是甲鱼场的"大股东",藻溪镇在拆除铁架时,应当与其本人商量。他认为藻溪镇相关执法人员在这件事情上存在渎职犯罪,再次到苍南县检察院信访。检察人员经过认真审查,未发现藻溪镇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罗某因其诉求得不到满足,仍不断信访。

矛盾化解

为了处理好罗某的信访案,苍南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化解小组。经过多次深入走访、调查,检察人员认为在拆除铁架过程中,藻溪镇有关执法人员虽然存在通知当事人不到位的情况,但并不构成渎职犯罪。"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促使息诉息访。"检察人员介绍说。

在走访罗某及有关人员的过程中,检察人员了解到罗某当年经营甲鱼场期间亏损严重,他与当年合伙人的经济纠纷仍然没有停息,家庭经济条件较差。

"化解社会矛盾,我们义不容辞",苍南县检察院多次与温州市中院、苍南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藻溪镇等单位部门就该案进行协调,客观详细分析案情,寻求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

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几年来,检察人员多方奔走,多次调解罗某与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进行释法说理。

今年6月,罗某与合伙人最终和解了。经过多方协商,藻溪镇同意给予罗某及合伙人一定的经济补助。

6月,罗某与藻溪镇签订了补偿协议,他表示自己对事情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再不上访了。

近几日,苍南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的检察官松了口气,十分开心,不只是因为收到了这面锦旗,主要是又有效地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

来源:苍南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