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川区法院西外法庭在阳平丽苑公开审理一桩故意伤害自诉案件,小区及附近住户80余人旁听庭审,目睹了整个审理过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被告张某某向原告潘某某致歉并送上赔偿款,有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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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法官作法制宣传

庭审现场

今年初,通川区法院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最高法制定实施的《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以“保民生、促和谐”为根本,转变“坐堂问案”的庭审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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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向原告致歉并送上赔偿款

通川区法院办案法官均要参加巡回法庭审理案件,有针对性地对地处边远、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群众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今年以来,通川区法院共巡回开庭30次,其中赡养、抚养类案件11次,离婚类案件8次,交通事故案件6次,合同纠纷类案件4次,故意伤害自诉案件1次;巡回审判时,主动邀请乡镇工作人员、社区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纠纷调解、案件处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确保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