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车谋杀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是由英国推理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人称:阿婆)创作的小说,该书是赫尔克里·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同时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一部。该作最早由英国柯林斯犯罪俱乐部于1934年1月1日出版,美国达德米德公司则于同年稍后于美国发行,书名为《加莱车厢谋杀案》。 本书被广泛的认为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最杰出与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被多次改编为电影、舞台剧。

与阿婆的许多其他小说一样,《东方快车谋杀案》也建立在一个真实事件的基础上,那就是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林德伯格绑架案。著名美国飞行员林德伯格是第一个飞越大西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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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车谋杀案》 外文出版社 1996年版

1932年3月1日晚,绑匪从他位于新泽西的豪宅中绑走了他20个月大的儿子,并索赎金五万美元。尽管付出了赎金,11天后小查尔斯·林德伯格的尸体还是在离家不远的灌木丛中被发现。保姆贝蒂·格罗与其男友受到调查,但后来被证明是清白的。女佣薇奥莱特·夏普因证词含糊也被怀疑,她选择了自杀而不是说出实情,实情是:她与几个男人有染而且案发当晚在一家地下酒吧鬼混。

两年后,警方终于发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纽约木匠豪普曼。豪普曼是一名非法移民,犯有前科,并且还有若干不利证据指向他,尤其是在他家车库发现了部分被记下号码的赎金。在法庭上,证据被一一出示,七个笔迹专家认为豪普曼的笔迹与勒索赎金纸条上的笔迹相符;绑匪用来爬上婴儿室窗口的梯子上的木料有的来自豪普曼家附近一棵松树,有的来自他家的地板;另外还有人看到他在绑架案发生的当天出现在林德伯格家附近;据交付赎金的中间人指认,豪普曼就是收赎金的那个有德国口音的人;当然,最有力的证据是那些赎金本身,事实上,豪普曼就是因为使用这些钱才被发现的,而且尽管他没有固定的工作,在大萧条时期却过着与其收入不符的优越生活。

豪普曼否认对他的指控,辩称这些钱是一个皮货商留在他家的,那人已经死在德国;他的妻子证明案发当晚他在家里没有外出;他的辩护律师则指责警方伪造证据。有些人认为孩子是在从窗口掉下来意外身亡的,但法官告诉陪审团,即使如此也不能改变恶性谋杀的性质。经过11小时的讨论,陪审团得出了一致的结论:罪名成立。豪普曼始终拒绝认罪,上诉被驳回后,1936年4月他被送上了电椅。

豪普曼被处死后,有关此事的议论依然未平息。有些人认为他是无辜的,因为他拒绝了坦白以换取终身监禁的提议;有些人认为那个皮货商才是真凶;还有人甚至认为是林德伯格自己或者他妻子的姐姐杀死了孩子;而豪普曼的妻子安娜则至死都在呼吁还她丈夫清白。显然,这件轰动一时的绑架案给了阿婆创作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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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作品评价

一、《东方快车谋杀案》通篇以第三人称叙事,看似完全是叙述者采用全知全能的的视角在故事外进行隐身式叙述。但是叙事的初始阶段,叙述者便跳出文本之外,表明了他是在整个事件发生以后对其进行的总结叙述。“往后他将想起这一景象”,这一句话就可以证明叙述者倒叙性的叙事性质。对于叙述者而言,他知道的远远超过他所讲述的。“如果叙事要使人相信,就得牺牲叙事的自我意识表现出来的率直。可以说所有的叙事都存在于这种虚构真实环境之中,都是真实的谎言。”如果小说真正以全知的视角叙事,就将无所谓侦探小说,叙述者可以万能的进入每一个角色的内心,清楚地报道出案件的发生始末,在全知叙述的同时将这些信息完全传达给叙事接受者,同时也就解构了侦探小说的存在价值。

阿加莎·克里斯蒂实际上是采用将叙述者的视角位转移到小说中角色视角的办法,掩盖了叙述者全知全能的聚焦空间。通篇来看,叙述者的聚焦范围基本在侦探赫丘里·波洛的判断范围之内。实际上达到的效果是通过将波洛作为一种叙述者的办法拉近了叙述接受者同他的距离,尽管这个故事是由第三人称来叙述的,事件却是透过波洛的眼光去看的,并通过他的脑子思考和聚焦。叙述者运用权力自限来完成了叙事变焦的转变。小说虽然通篇运用了第三人称叙事,但实际上,其在小说叙事过程中起的作用等同于第一人称叙事,只有这样为读者提供有限的资料才成为可能。克里斯蒂之所以没有直接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是为后面调换视角的使用留有余地。在静坐思考的那个部分叙述者分别为读者展示了侦探波洛、布克先生、康斯坦丁医生的意识流思考过程。只有叙述者使用尽管是假性的全知视角,才能实现人物间限制视角的随意转化。克里斯蒂叙事的高明之处在于她不露痕迹地转变视角位置,让人物成为叙述者的代言,提供有限而可靠的叙述,而又在叙述伊始就设定他成为理想读者。从而使人物、叙述者、理想读者重合,使叙事成为完整的闭合的环状系统。

二、任何一种叙事形式都可以选择采用顺时的直线式叙述模式,只有侦探小说不可以。作为侦探小说,无论复杂还是简单,它必须将故事的真相放在最后揭示出来,这就决定了,在叙述时间上,一定存在着倒错、穿叉。叙事时间在某种意义上是把故事加工为叙事或情节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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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看《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故事时间大于叙事时间。在时间的层次问题上,在顺时叙述的表层叙事下盖着多层次穿差。首先,对于叙述者而言,是完全的事后叙事。“往后他将想起这一景象。”这句预叙将整个叙述过程推向倒叙。而在叙述者借用波洛作为显身叙述者的过程中,一直到命案发生时,叙述时间轴的方向与所叙述时间轴的方向一致。之后,破案过程就是不断回忆的过程,此段时间内,叙述时间轴的方向与所叙述时间轴的方向相反。不难发现,当两个时间轴的方向一致时,叙述内容则具有更高的可靠性;相反当两个时间轴的方向中不一致时,叙述内容则多半不可靠。从情节结构来讲,这篇小说属于镶嵌式的。真像位于时间轴的某一点上,而关于这一点的相关信息则散落在叙述时间的各个层次中,“在谋杀推理小说中,标准的手法之一就是提供很多‘转移注意力的东西”。而这些东西被叙述者投放在不同的叙述时间点上。前后次序被打乱,对于叙述接受者来说就更具迷惑性。推理小说写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展示,而不是说明”,在这一点上,克里斯蒂充分运用她的才能在错位的时间谱表上设置了种种障碍,最终形成只有在叙述者、人物、理想读者统一的条件下,才能理清所叙述时间的前后关系,成为获得点状真像的关键一环。小说中的对话,运用了大量的直接引语,造成了叙述时间与自然时间相等,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从一另一方面来说也延宕了叙事速度。另外,小说中时常穿插的描写从叙事时间上看也起到了中断叙事的作用。延缓了真相获彳导的进程,也为叙述接受者提供了足够的整理时间。

三、叙事学中将“叙述人物”、“叙述者”、“隐指作者”三个部分统称为叙事主体。叙述主体的声音对叙事方法行使充分的控制权,在叙述的过程中,这三个部分的意识和观念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这就涉及到了“叙事可靠性的问题”。所谓“叙事可靠”,指的是叙事主体间表达的意识、观念的可靠,关键在于一部小说中叙述者、隐指作者、人物间的意识是否统一。

以《东方快车谋杀案》对波洛的描写为例来看,叙述者对其的描写——“那人的衣领坚起来围裹到耳朵,整个脸只露出淡红色的鼻子和两撇卷曲上翘的八字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有点滑稽的外国小老头的形象,这与隐指作者所推崇和赞美的波洛探长的形象毫不相干甚至相反。在这里,就出现了叙述的不可靠问题,叙述主体三部分间的观念是不统一的。在这里,克里斯蒂有意这样设计,是使用说反语的手段造成不可靠叙事,用其外貌不扬来反衬波洛的精明与干练,有意造成一种矛盾,形成陌生化的效果,而实质上,隐指作者的观念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叙述者所知道的远远大于他所叙述出来的。

罗兰·巴尔特称作品中的人物是“指头上的生命”,人物被看作是用来连接、组合、区分故事事件的一种手法。人物都是功能性的,其作用是推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意义完全在于它在情节中的所起的作用。这一点在侦探小说中表现得就更为明显。格雷马斯则在普洛普的基础上将戏剧中的人物,按功能分为六个行动元,共分为三组:主体,客体;发送者,接受者;辅助者/反对者。“可以的简单可以用一个事实来解释:它们是围绕着主体欲望的对象(客体)组织起来的,正如客体处在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主体的欲望则投射成辅助者和反对者”。[6] 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波洛是主体,十二名乘客、卡塞蒂互为发送者与发送者,布克先生与康斯坦丁医生则是辅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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