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点,别被咬了!”6月1日傍晚,泸州市叙永县大安林场玉皇观工区,前往放生的森林公安提醒着在场的人员。当日,叙永县森林公安局会同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查获的101条无毒蛇及12只蟾蜍放归了自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获放生的乌梢蛇和菜花蛇(姜永宁摄影)

5月31日下午,该县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兴隆镇黄桷坪村有人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立即赶赴现场,最终在兴隆镇黄桷坪村村民淡某某家里,搜查出101条蛇(其中:乌梢蛇91条,菜花蛇10条,均为无毒蛇。),12只蟾蜍(俗名:癞蛤蟆、癞疙宝),以及一些已被屠宰冻僵的动物制品。村民淡某某不能提供任何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资质手续,也无法证明该批野生动物的合法来源,办案民警当场将淡某某家里搜出的动物及其制品依法进行了收缴、扣押,淡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已被叙永县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

民警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私自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除没收猎捕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外,还要对违法捕猎者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110或林业部门电话举报。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2日讯(苏忠国 姜永宁 记者 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