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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妹儿说近日,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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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政策经验交流

加强对京津冀地区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推进京津冀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政策和工作经验交流,实现招聘职位互相开放、招聘程序统一,招聘职位信息互相借鉴,人才信息共享交流。支持京津冀地区开展公务员管理改革试点。

加大三地公务员交流力度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组织京津冀开展行政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跨地区挂职锻炼和交流任职,促进公务员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拓宽视野、提高能力、增强本领,实现公务员素质提升与区域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实现招录面试考官资格互认

推动京津冀公务员考试专家、测评基地、试题等资源三地共享,逐步实现京津冀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资格互认,探索面试考官交流机制,推进面试考官多地组合、异地执考。

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表彰专项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表彰专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表彰奖励工作,凝聚全社会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正能量。

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专项工作中有关表彰奖项的新设立、调整变更申请,专项审核、即报即审。

京津冀公务员三地互训

发掘京津冀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三地培训师资库,共同开发培训精品课程,充分发挥公务员培训特色实践基地作用,加强培训工作交流,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

开展京津冀公务员三地互训,协调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地区对京津冀公务员开展专题培训。开展精准扶贫培训,促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京津冀公务员管理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国家公务员局、京津冀公务员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年度重点推进工作,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交流经验,解决协同发展的有关问题。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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