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络配图

“校园欺凌”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前天(27日)下午,上海检察机关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通报了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情况及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情况。

会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通报了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情况及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情况:2016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67件202人,审查起诉182件213人,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率达到99.2%,均获有罪判决。2016年上海各级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分别同比下降12.5%和16.3%,犯罪预防成效显著。对85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适用“一站式”取证和保护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137人次,心理疏导93人次,帮助获得司法救助、经济救助85人。未成年人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不诉率,分别同比上升7.2、7.1、7.2个百分点;对640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落实观护帮教、监督考察措施。

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落实特殊预防,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触法未成年人,落实特殊教育矫治措施47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举办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活动239次,受众达63000余人。同时,对185名失职家长责令加强管教,对329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推动提升家庭监护教育能力。

自2016年至今年4月,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3人,受理审查起诉60人,分别占受理总人数的1.7%和3.5%,数量不大,比重较低,但仍予以充分重视;对参与欺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同案未成年人落实教育矫治措施19人,起到惩戒、警示和预防作用;对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18人,开展心理疏导16人,提供司法救助2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