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端午节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沪深证券交易所出台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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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新鲜出炉,咱们逐一解读: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解读】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

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解读】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解读】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解读】这个才是大招,是最大的利好!最主要受益的还是去年6月之后定增的公司,本来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这一搞就只能卖一半了!

去年全年定增规模高达1.7万亿,其中大股东参与的锁定3年,今年不用考虑;机构只锁1年,马上就解禁了;再加上前几年定增、马上解禁的大股东,今年的解禁规模高达一万多亿!新规12个月内只能卖一半,相当于接近万亿的解禁筹码不让卖了!(具体数据等待专业机构来统计)

5.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解读】这个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东了,可以随便卖,算是变相减持的一条路,这个漏洞也被堵上了!

6.细化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告减持结果。

【解读】提前15天公告,这个规定之前就有,这次是多了一个事中公告,即时间或数量过半时的公告,用处不大,但散户多知道一些信息,还是有好处的!

7.所有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实施细则》发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均应遵守细则的减持规定。

【解读】这个才是狠招,周五放消息出来,周六直接关门打狗,还没跑的大股东、小股东、机构们,节后想跑也跑不了啦!

李大霄全力支持减持新规

专家表示,新规重在规范股份转让行为,适用时间范围以股份转让行为发生时间为准,即5月31日前已经解禁但未售出的限售股和5月31日之后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在新规监管范围之内。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27日晚间连发多条微博表示“支持减持新规!挺刘主席!保护中小投资者!”

新规不涉及首发锁定期问题

邓舸强调,减持政策调整不涉及首发锁定期问题,首发锁定期继续执行现有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41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根据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次减持政策调整也不涉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问题,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继续执行现有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以及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通过竞价方式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主体应当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的规定。

未限制股东正常转让股份合法权利

邓舸表示,总的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问题既涉及股东正常转让股份,也涉及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维护。一方面,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必须予以尊重和维护;另一方面,股份转让又直接涉及市场秩序稳定与其他投资者权益保障,必须进行规范,确保有序转让。《公司法》第144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美国、香港等有关境外证券市场大多也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

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基于“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的原则,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在完善具体制度规则时,通盘考虑、平衡兼顾,既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也关注市场的流动性;既关注资本退出渠道是否正常,也保障资本形成功能的发挥;既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考虑资本市场的顶层制度设计,也关注市场面临的现实问题,着眼于堵塞现有制度的漏洞,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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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存在解禁行为的上市公司:

高升控股(000971)

中国天楹(000035)

招商证券(600999)

国发股份(600538)

东兴证券(601198)

格林美(002340)

木林森(002745)

蓝盾股份(300297)

泰能源(600157)

吉祥航空(603885)

华谊兄弟(300027)

天顺股份(002800)

兴源环境(300266)

高伟达(300465)

四方精创(300468)

多氟多(002407)

天际股份(002759)

富春股份(30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