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最高检召开“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座谈会。曹建明检察长与参加开放日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代表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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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坚持零容忍,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994人,起诉37549人

曹建明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强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必须把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点。

曹建明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以未成年人为直接目标的犯罪日益多发,拐卖、性侵、虐待、遗弃、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遭受拐卖的案件频发;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也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直接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此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保持震慑效应。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994人,起诉37549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主动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要依法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要认真研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为办案提供指引。进一步健全关爱救助机制,特别是重视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最高检:多管齐下惩防并举,铲除校园暴力毒瘤

曹建明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强调,校园欺凌特别是校园暴力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毒瘤,检察机关要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解决这一突出社会问题。

曹建明指出,一段时间以来,校园欺凌特别是校园暴力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与社会各界一道,综合研判校园欺凌特别是校园暴力问题产生原因,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共同推动解决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问题。特别是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校园欺凌特别是校园暴力发生。要结合办案,对校园暴力发生发展的原因和特点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完善建议,督促弥补漏洞。要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和环境整治,依法打击校园周边“黑网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实现3年内全国中小学校全覆盖目标。

最高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大合力

曹建明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曹建明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政策法律、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关爱,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尤其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往往有诸多因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能仅仅依靠司法机关“单打独斗”,必须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各级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携起手来,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在评价标准、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诉等方面形成共识,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调发展、紧密衔接。要积极推动民政、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综治等与政法机关携起手来,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境未成年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以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形成合力。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服务机构和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时的衔接管理,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要与专业社会力量加强协作,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推动将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等工作交由专业社会力量承担,探索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异地社会调查、异地观护、异地帮教工作。(正义网 王治国 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