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安全特约稿】本文原标题《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深入学习领会网络安全法的精髓实质》。本文作者马民虎,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法立法顾问,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客座教授,中欧信息化推进项目信息安全法律专家,陕西省信息化政策法律专家组组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国电子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委员、云计算专家委员会委员。

编者按

关于网络安全相关法律,基本是以事件为驱动开展法律法案的制定。例如美国是在9·11事件后,加大了对网络安全立法力度;欧盟,在2006年马德里和伦敦公交系统遭遇恐怖袭击后颁布了《数据保留指令》,之后才有今天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法案。一个国家法律对未来发展事物的威胁的预判,相关法律的预先出台,或许能够避免多个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徐玉玉事件这类的悲剧发生。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在即,将普遍提高公民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意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网络犯罪的发生,促进网络安全企业在网络安全活动中的参与率,国家安全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因此此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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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马民虎

当今社会国家主权已从传统领域拓展到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安全已成为各国战略竞争的新疆域。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将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规范网络主体行为等提供法律依据。

2017年5月12日爆发的全球性勒索病毒WannaCry事件,这再次表明《网络安全法》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威胁态势感知能力的重要性,也反映出我国网络安全法立法模式的科学合理性,这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世界网络空间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中国在网络安全领域法律的滞后,使得我国在解决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时,对内缺乏有效性,对外丧失主动性。作为我国第一部网络空间综合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有效地弥补了这一空缺,在我国网络空间立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

欧美等发达国家均已相继颁布了网络安全战略及相关立法,而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要实现“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变,更应当重视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网络安全法》中确立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战略等重要内容,明确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则以及国际参与,将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安全的高度,为提升我国网络空间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提供给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网络安全法》特别重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制理念。在应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中,《网络安全法》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问题,又重视共同安全。在具体规定上既重视网络入侵又重视网络攻击,既重视网络风险又重视网络威胁,既重视基础性安全又重视应急处置,既重视网络运营商法规遵从又重视违法犯罪的打击惩治,中国以实际行动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水平,彰显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总之,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意义重大,任重道远,要实现网络空间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需要不断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全民网络安全文化,协同一致,重点突破,也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我国网络空间的治理水平,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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