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士道的要则是礼、义、忠、信,其中礼最为重要,广义的礼可以涵盖其他的准则。《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晏婴语:“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 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 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由此可见,礼并不局限于一些日常仪式,而是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约束 不同阶层、不同地位、不同身分的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而这些道德规范,又是通过日常诸多的仪式和行为即所谓“仪”表现出的。礼和仪之不同就在于,礼是外在 与内心的完美和谐,而仪仅仅是外在的形式。作为士大夫,若仅有外在之仪而无忠信之心,不可谓知礼;作为国君,若不能治理好国家,即使表现得很有礼节,也不 能谓知礼。昭公五年,鲁昭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向女叔齐称赞道:“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女叔齐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 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 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礼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
《左传》高度评价礼的作用。隐公十一年传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人们甚至认为,礼之有否关系日后的命运。僖公十一年,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惠公命,晋侯受玉惰,内史过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晋惠公去世后,其子怀公为公子重耳所杀,由是绝嗣。成公十三年,郤锜受晋侯之命入鲁乞师,不敬。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几年后郤氏为晋厉公所灭。内史过和孟献子的话揭示礼的实质是敬,而敬亦应以礼体现。新渡户稻造在《武士道》一书中谈论“礼”时说得好,礼是对他人的同情和关爱的外化形式,同时还表达了对事物正当性的尊重,以及对其社会地位的肯定,“礼的极致,有似于爱”。
礼表现在日常言行举止中,正如定公十五年子贡所言:“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穿戴举止及言行神色皆应符合礼。若不合礼,则会被对方视为不敬而产生严重后果。襄公十四年,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鸿于囿。二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而归。之后,孙林父让其弟孙蒯入见国君,献公欲警示孙氏,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由于这一章可能会激怒孙氏,大师拒绝歌唱,师曹为报旧怨,遂请为之。孙蒯惧,归而告孙林父,孙文子道:“君忌我矣,弗先,必死。”遂发兵驱逐卫献公。按,戴皮冠是召见山林守官“虞人”之礼,而孙林父、宁殖是高级官员“卿”,国君在召见时“不释皮冠”,因此两人认为受到侮辱。卫献公不安抚之,反以《巧言》之歌使其恐惧,故而激起大变。因此献公之母定姜亦谓献公:“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罪也”。
哀公二十五年,卫侯辄为灵台于藉圃,与诸大夫饮酒。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公怒,辞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嗀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辞之,不可。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而足。”这一句怒言使褚师比惊惧而生异志,他与怨恨国君的公孙弥牟、公文要、司寇亥和司徒期等人一道作乱,回国执政七年的卫侯辄不得不再一次出奔他国。按,隋唐以前的华夏人席地而跪坐,入室必脱履,燕饮时入席必脱袜。褚师比因足有疾而未脱袜就入席,刚愎的卫出公认为这是对己不敬,不听他人劝说而威吓褚师声子,终致叛乱。
坐姿也是很重要的。华夏正坐为跪坐,即跪于地,足跟垫压臀部,若直腰保持此坐姿,称“长跪”。汉乐府《饮马长城窟行》云妻子接到丈夫在远方托人捎来的书信后“长跪读素书”,以示敬重。非礼之坐姿包括“踞”和“箕踞”,“踞”即蹲或垂足坐姿(犹今日之坐于椅上的姿势),“箕踞”即坐地而双腿伸开。荆轲在刺秦失败后“箕踞以骂”,显示一代英雄对至高王权的极度蔑视。刘邦曾“踞”而见人,人不进而谓非礼不敢见。盘腿坐姿是在东汉以后由印度佛教习俗传入,音译称“跏趺”,为寺院僧人坐姿。隋唐时胡椅“踞”姿逐渐流行,跪坐正式渐渐消失,人们坐于地时也常采用盘腿和“箕踞”姿势。而日本、韩国至今依然保留着跪坐正式,令人感慨万分。
过高的礼往往并不能使对方感到“受宠若惊”,而是令对方不安,对方认为一旦接受便是僭越,故会拒绝接受。襄公四年,鲁叔孙穆子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感到奇怪,使行人问之曰:“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叔孙豹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使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臣获五善,敢不重拜?”昭公二十年,齐景公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孔子因而感叹道:“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
合适的礼能化解纷争。晋楚邲之战,双方军人就曾以礼摆脱窘境。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晋人逐之,左右角之。乐伯左射马而右射人,仅剩一枝箭,眼见追兵蜂拥而至,他灵机一动,射杀路边的一头麋鹿,让摄叔奉之献给晋人,道:“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膳诸从者。”晋将鲍癸曰:“其左善射,其后有辞,君子也。”受其麋而止追兵。晋魏锜往楚营请战而还,楚潘党逐之,魏锜度难以脱身,见荧泽有六麋,射一麋以顾献曰:“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于鲜,敢献于从者。”叔党受其麋而止。
春秋时代的战争被今人称为“绅士的战争”,尽管也有残酷的厮杀,但礼义亦体现于战争中。杀戮之中,士亦应表现礼义之修养,既是体现对殁者之尊重,又是表达仁善之人性。《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载,楚伐吴,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接连射杀三人,每毙一人,辄掩其目,遂止而曰:“吾朝不坐,燕不与,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孔子闻之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子路怫然进曰:“人臣之节,当君大事,唯力所及,死而后已。夫子何善此?”子曰:“然,如汝言也。吾取其有不忍杀人之心而已。”
成公二年,齐晋鞌之战时,晋韩厥亲自驾御战车追逐齐顷公,顷公御手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齐侯道:“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射韩厥之左右而不射韩厥。齐侯之车终因“骖絓于木而止”。韩厥作为臣子,俘虏国君必须遵循礼仪。因此,他“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并言外交辞令。齐顷公却趁机脱身。成公十六年,晋楚鄢陵之战时,韩厥追逐郑伯,其御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遂止。而郤至也追逐郑伯,其右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郤至三次遇见楚王,皆“必下,免胄而趋风”,楚王感到奇怪,便派人以弓问之。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三肃使者而退。
华夏人愿意用生命捍卫礼义。文公十五年,孟献子的两个异母弟弟来到鲁国,孟献子非常爱护他们,为国都之人所称道。有人因此而忌妒,便向孟献子诋毁其弟,道:“将杀子。”孟献子半信半疑,将此事告知季孙氏。两个弟弟叹道:“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他们没有选择自尽,而是选择在疆场上英勇奋战,为国捐躯。
春秋华夏人“克己复礼”的行为在后世看来似乎不可思议,因此宋襄公在泓水之战的表现也被今人视为愚蠢,但那个时代的华夏人有他们高贵的信仰,礼义之信念深深植根于他们的心灵。能为信念而执着,这正是春秋华夏人的伟大之处。有这样的精神,才有先秦诸子并起,百家争鸣那辉煌壮美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