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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真正的接触民谣这个词,是在圣诞节的时候,和几个好基友去听民谣演唱会,毕竟单身嘛,总要找点高大上的事情做。摇头晃脑的站在舞台旁边听,尼玛,内心整得还挺沸腾,外套都脱了,还一直出汗。

几个人一直站着听了四五个小时 走了一波又一波的人 也算是吧票钱值回来了

回去后,每个人没事都抱个吉他,听着民谣。

我不是一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歌单大半年兴许都不会更换一次,可是每天都要听,在家听,走路听。也曾和朋友谈起过自己听歌喜好的变化:高中的时候总是要找哥特、重金属来听,觉得一声声地嘶吼是压抑中的释放;高中毕业的暑假,突然爱上了英伦,带着忧伤的节奏,却也透着英式的轻快散漫,不过自从那次演唱会之后我便越来越爱民谣,越长大似乎口味愈加清淡。

我也买了一把口琴,按着和弦,谈着吉他,标准的装逼范,也越来越喜欢吉他的声音。自己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也有着狗日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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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喜欢带着耳机,一遍一遍的听流川枫与苍井空在郑州的记忆,想着她,就这样,越来越喜欢民谣,喜欢到骨子里。

有时候会想,民谣是什么呢?我想了好久依旧没有答案,泡在酒吧里,我觉得一杯酒,一把吉他,一个温暖在我耳朵的声音就是民谣,在大冰的书里,我觉得那一个个温暖我心灵的故事,就是民谣。

平凡的文字,安静的旋律,将骊歌诉往事,愿君今宵别梦寒,蓬勃,热情,淳朴,狂放不羁,加上最真挚的情感,这些或许就是吧!

总有人说,民谣简单,一把吉他会几个和弦,弹弹5323就能说自己是唱民谣的,民谣总是在唱姑娘,南方的姑娘北方的姑娘,民谣听起来很穷,民谣里唱的爱情让人感觉连杜蕾斯都用不起,做爱的环境里也不会有空调。我无谓给民谣平反,也不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人在自己爱的东西大火后就将其鄙夷地扔在一边。对我来说,民谣是哄乱后的平静,这与成长之中的历程如此相像,年少时活的用力,不甘平凡,不情愿泯然众人矣,可慢慢发现,在成长的路途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回望过去的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怀念逝去的每一段时间,奔跑着冲过少年时期,快步走过青年时期,接下来大概就是放慢脚步,以散步的姿态在不停止的怀念中慢慢步向未来的时日。我佩服以平平淡淡的口吻就将苦难诉说的作者,也羡慕将平凡生活做唱词的民谣歌者,所有的混沌与抗争,终究是为了获取内心的一方平静,上述二者可以做到,这是我最终想成为的那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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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念想,一些愤慨,一些虚构的未来,有一天我不再急于让别人知道这一切,不再急于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那时我开始听民谣,喜欢上这个情绪共谋者,就此以缓和的方式,存储下一些隆重的时刻。